“拉我一把。”
“带上我啊。”
勐拉拼命的求着从他身边跑过的人。
结果就是,根本没人搭理他。
不仅没有搭理,为了活命,还有几个人经过勐拉身边时,又是给了他几刀。
重点照顾了他的双腿。
一时间,血腥味四溢。
闻到血腥味的老虎,直接疯狂了。
当然,它是冲着身上有几道伤口,身上散发着血腥味的勐拉去的。
结果,可想而知。
“呜呜呜,你们是不知道,我死的老惨了。”
“我是被那头老虎一口一口吃掉的。”
“甚至在我死前,我是眼睁睁看着它啃掉了我的一条腿。”
恨意,充斥着勐拉的全身,已经快实质化了。
勐拉发誓,他做鬼也不会放过那群混蛋家伙。
因为心中的恨意,勐拉便做了这头老虎的“奴隶”。
勐拉还真是报了仇。
他引导着老虎,在后来的日子里,在那些家伙单独出城的时候,吃掉了他们。
当时,在他们被老虎啃食的时候,勐拉心里别提多爽了。
因此也导致,勐拉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于是,他成为了那头猛虎世世代代子孙的奴隶。
听完了勐拉狗血的故事后,叶红兵厌恶的摆了摆手。
“牛子,别留着了。”
“得嘞老大。”
见此情景,勐拉急了。
“你给我说清楚,什么叫别留着了?”
“你不是答应只要我说了,你就放过我么?”
转过身,叶红兵像是看大傻子一样看着勐拉。
“哦,我是答应过啊,不过,他没答应过啊。”叶红兵用手指向了张金堂。
“城里有存放宝藏的位置,我可以告诉你。”
“混蛋,你回来!”
“你刚才可是发誓了,用你们倭国所有人的性命发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