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扎着身子,从地上爬起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后,虎伥直勾勾的看着叶红兵。
“我告诉你,你就放过我?”
“可以,只要你说了,我就放过你。”
“说话算话?!”
“我用倭国所有人的性命发誓,如果你告诉我后我不放了你,就让他们天打雷劈,下十八层地狱。”
虽然不知道倭国是怎么回事,但是在虎伥的想法里面,应该是像东汉一样,是个朝代,而且是现在的朝代。
——这家伙,够狠的啊。
——看来他真的会放过我。
所以,虎伥开始讲述起来。
根据虎伥的讲述,众人才知道,他的名字叫做,勐拉。
哀牢国,云澜城的人。
勐拉曾经就是城里的一个混子,整天偷鸡摸狗的。
俗话说,秦桧还有三两好友的。
这勐拉,也有着一起混的几个狐朋狗友。
有这么一天,勐拉的一个狐朋狗友,不知道从哪里探听到一个消息,说是东汉那边一个富商的商队,过几天会来云澜城。
为了以后过上富人的生活,所以勐拉他们一伙人一合计,决定对这商队下手。
抢了丫的。
于是乎,一群人想办法弄来些兵器后,便出了城,在距离云澜城外30多里地,去往云澜城的必经之路上,埋伏了下来。
一埋伏,就是三天。
“不是,疤瘌,你的消息准么?这都3天了,也没看到你说的那个商队啊。”
“就是啊疤瘌,都特么在林子里待了3天了,身上都快长蘑菇了啊。”
“别急,消息肯定是准的。”外号叫做疤瘌的人心里虽然也在打鼓,但是他依旧安抚着众人。
结果当天晚上,发生了一件事。
就在一群人坐在树底熟睡的时候,一头猛虎出现了。
乱,当时的场景那叫一个乱。
恐惧蔓延在每个混子的心里。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跑啊!”
所有人便撒丫子就跑。
但是为了自己活着,众人当中一个心狠的家伙,在跑到勐拉的身边后,一刀砍在了他的腿上。
“老三,你干什么?!”跌倒在地的勐拉怒吼着。
“干什么,我们肯定是跑不过老虎的,但是得留下一个填饱肚子啊!”
“你个混蛋,你给我等着,等回城我非弄死你全家!”
“那等你回城的时候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