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抛砖引玉,王胖子居心叵测

一船货物,价值数千乃至上万两白银,干他一票,全家吃饱!

而如今,王昊以朝廷名义,奉旨剿灭海盗,谁要不交保护费,谁他娘的就是万恶不赦的海盗。

就问你交还是不交?

其二,就是收保护费。

圣旨上说的是“所需军饷,可酌情以保护费之名,向海商收取”。一方面,收得名正言顺,且数目由王昊“酌情”自定,另一方面,也不需向朝廷交账,直接用来养军。

这又给王昊的巧取豪夺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独立核算。

能收多少是多少,收了的都是自己的。这种事情,到了很多年之后,一直都是这个干。

……

到了此时,我们便可以看出,王昊向崇祯补交赋税十万两银子,其实一点都不亏。

别以为这厮那十万两银子真的是用来“交税”的。

王昊没那么傻。

这厮的目的就在这里。

正所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女朋友抓不住流氓。十万两银子而已,与可征的保护费收入相比,不值一提。

而且,这其实也不应该叫做交税。

这叫行贿。

还是向大明朝的最高职位人……皇帝“朱核心”行贿。什么祖宗遗训、心念故国、有国才有家,全是冠冕堂皇的鬼话。

……

当然,问题也还是有的。

而且问题还非常大!

因为,这是要从郑芝龙嘴里抢食。

而此时,郑芝龙大势已成,虽然势力还没有到达全盛时期,也拥有了大小船只将近两千艘,各地拥护他的海盗加起来,兵力多达二十万以上!

而王昊,就算接手登莱水师之后,也才兵力不到一万人,海船也只有两百多艘而已。

为了不打草惊蛇,王昊对崇祯道:“沿海倭寇,多有与官吏勾结者,若让朝廷官吏知道这封圣旨,必会有人通风报信。

因此,微臣恳请皇上,不要将这道圣旨在朝廷备份,只做为密旨而存在。这样在剿杀海盗之时,才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崇祯闻言,再次慨然而叹:“爱卿真乃知兵之人也!”

随后,便又提起笔来,在圣旨上亲手写下一个“密”字。

王昊大喜。

再次拜倒在地,高呼:“吾皇圣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