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的情感世界非常简单,就像是黑白照片一般,非黑即白,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心思。
反抗军带着他们消灭了占领他们家园的白人,还将猎场留给了他们。
他们便将这些华人当成了恩人。
现在北美纵队已经不缺人了,可是还是有很多印第安战士留在军中。 步剑庭
他们已经将这里当作了自己的家。
突然,众人脚底下的草地似乎开始震颤,草叶上的露珠纷纷掉落。酋长大脚将耳朵贴到地面上,远处传来了杂乱的马蹄声。
阳光照射在大地上,水蒸气让空气变得斑驳起来。
名叫“大脚”的酋长,长着一双巨大的脚掌。
他站起身,跳到一匹黑色的战马上,大脚掌踩在马背上,以看得更远。
似乎东方渐渐露出的晨曦刺到了他的眼睛,他将手掌横在额头上。
突然间,他的眉头紧紧皱到了一起。
“啊呜啊呜……”大脚发出了预警的声音。
猎场上的人迅速放下了手中的事情,只拿上自己的工具便跑到距离自己最近的战马处。
不管是女人还是孩子都异常娴熟地跳到马背上。
他们抽动马鞭向西边逃去。
“黑羽,你的身体轻,换上我的马,去找反抗军,就说白人的大部队来了。”大脚对一个部落的少年说道。
那个少年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骑在一匹没有马鞍的花斑马背上。
“首领,我就骑着花花,她跑的很快的。”少年却拒绝了跟首领换马。
他屁股底下的这匹花斑马是与他一起长大的。
印第安人似乎非常容易与动物建立感情。
花花不喜欢别人骑她,首领骑着花花,肯定跑不掉。
“驾……”名叫黑羽的小男孩大吼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