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困境中,往往成长得更加的迅速。
当然了,要是这个人再有天赋的话,那么他的进步就将更快了。
褚云良这个人也许天生就适合干造反这一行当。
眼看着加州是不好呆了,一方面这里的农场全都加强了守卫,另一方面,法斯特·布朗的游骑兵团就跟猎犬一般盯着他们。
于是褚云良带着队伍辗转到了北边大盐湖地区,在这里他们与当地的印第安接触,补充了一些物资。
又吸纳了一些被赶出部落的印第安武士。
将所有人都给收拢之后,褚云良的队伍有将近两千人。
其中的三分之二是华工,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印第安人以及印第安混血人。
这样一支队伍如果留在一个地方不动,要么被敌人给抓到,要么被饿死。
于是,褚云良带着手下继续向北,来到了斯内克河平原地区。这里有许多新移民牧场。
所谓的新移民就是刚刚从东部迁移过来的白人。他们到这里为了占据免费的土地,为了躲避政府的税收。
但是这也意味着他们得不到联邦政府的保护。
这里在后世属于爱荷华州,现在这一大片地区统称为俄勒冈地区。
一条清澈的溪流旁,褚云良正坐在一块青色的大石头上。他的眼睛看着西边远方的天际,那里是他的故乡。
周围是一片稀树草原,视野非常好,几颗巨大的红松孤零零地矗立在大地上,空旷的草原点缀着一些高大的落叶乔木以及低矮的灌木。正直冬季,树木光秃秃的,周围是一片衰败的景象。
战士们将马鞍卸下,让战马自由自在地在小溪边饮水,还有人抓着一把带叶子的松枝,沾着溪水给战马洗刷身体。
寒冷让哺乳动物必须额外消耗大量的能量来维持体温。但是却没有蚊虫的滋扰。
“队长,最近咱们队伍的士气高多了,这些小伙子就不能停下来,只有杀戮和复仇才能将他们凝聚到一起。”一个扎着马尾的青年华人男子凑到褚云良的身旁。
他的名字叫班达,班超的班。是褚云良中队的文化教员。他是队伍中最有文化的人。
原本的一头短发,现在已经长成马尾,班达不想理成光头,于是就用布条扎在后面。
“就这样吧,白人的数量越少,就对我们越有利,等到他们警觉了,聚集到一起,我们的麻烦就来了。”褚云良道。
“根据俘虏的白人交代,俄勒冈有一支联邦轻骑兵连队驻扎在俄勒冈城的麦克德米特堡,战斗力非常强。除此之外就没有正规的武装了。这里发展的比较晚,还没有什么强势的大家族。大部分都是在最近的一二十年顺着俄勒冈小道迁移过来的。”
“另外,当地的印第安人为了躲避白人的攻击,主要生活在森林地区。”
森林中相对于草原地区,显然更难生存。
白人一般都是赶着自己的牛羊迁移,他们喜欢占据那些靠近水流的草原地区。 天命第一仙
这里原本是印第安的牧场。
但是在这些白人看来,只要将这块土地上的印第安人杀掉,那么牧场就是他们的了。
而褚云良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些白人再杀掉,然后将他们的牲畜抢夺过来,作为反抗军的军粮。
“那我们向森林区移动,看看能否从那些印第安人中吸收一些兵员。”褚云良道。
身处异国他乡,遇到最大的问题就是兵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