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规范管理《潜龙谷约法》

军事防卫:由风狼任总教头兼军事参谋,负责军队操练、作战计划;铁弓任护商队及城防主管,负责日常警戒、护卫商路。

商贸经营:由柳城任大掌柜,全权负责“潜龙商行”一切运营,包括货物采购、销售、行商管理、利润核算。

工坊生产:由老钱总揽,管理铁匠铺、木工坊、砖瓦窑等一应生产单位,保障物资器械供应。

仓储度支:由大玉儿主管,周秀娥协助,负责所有粮食、物资、银钱的入库、保管、发放与账目核算。此职关乎命脉,需绝对可靠之人。

医药教化:由孙采薇负责医药卫生,林小玉负责村塾教育。

如此架构,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将原本有些松散的管理瞬间拧成了一股绳。

其二,制定律令,约法三章。 苏文参照《大炎律》,结合此地实际情况,化繁为简,制定了《潜龙谷约法》。核心只有几条,却言简意赅:

杀人、伤人、奸淫、纵火者,依情节轻重,处以劳役、囚禁乃至极刑。

偷盗、欺诈、破坏公物者,加倍赔偿,并服劳役。

凡我治下之民,均需登记造册,按章纳粮(或服劳役替代),同时享有受庇护、分田地、子弟入学之权利。

军中法令另立,强调服从、赏罚分明。

“法贵简而易行,令出必践,则民知所趋避。”苏文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