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一只白嫩的手也搭了上去,五个手指头上竟然戴了两个戒指,指甲上还染着漂亮的凤仙花的颜色。”
阿锦一向子粗糙惯了,一直保持着简单利落的打扮,今天仔细一瞧,这精致的打扮倒是别有一番味道。
接下来的一幕更是惊呆了阿锦的下巴。
只见从马车上下来的女子衣着华贵异常,就连衣服都滚了金边。
身上珠钗、金簪更是带了满头,虽数量虽然多,但是一点也不显着繁琐,反而显得错落有致,雅致极了。
手腕上更是带了多个镯子,阿锦睁大眼睛一看,那人的右手腕上,竟然足足带了三个镯子,金的玉的中间还夹着了一个木头的。
“这女子珠光宝气的,就是手腕上的这个木头镯子成了败笔。”
金莲铃铛内传来周观棋的声音。
“那个镯子叫鸡血藤,是为了防止两个镯子之间产生磕碰。”
“呦,她也知道带这么多东西会产生这么磕碰呀。打扮得这么贵气,还带着这么少的人走在如此偏僻的小道上,真是土匪抢劫的绝佳目标啊!”
那女子生得俊俏极了,说是一个粉雕玉器的玉人儿也不为过。
见到英俊潇洒的小花后,细嫩白皙的皮肤上更是飘上了两朵红晕。
她浅浅地向小花行了一礼,“多谢壮士搭救。”
就连声音也带了几分羞涩。
那小姐和侍女对视一眼,在眼神交换中读懂了对方的意思。
“壮士,我家小郡主惊魂未定,路上可能还会遇见歹人,不如请壮士送我家郡主回去如何。”
小花认为侍女所言并非没有道理,转念一想,自己今日又没有什么别的事情,于是决定护送二人回府。
侍女并未说自己府邸在何处,只是不停地指挥小花直走、右拐、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