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水,我们真的要离婚吗?能不能不离婚,咱们一家人好好的过日子?”
“这可不行,离婚是一定要离婚的。我可不想让自己头顶青青大草原。”
甘虹知道赵舒城还是介意前几天自己见初恋的事情,其实她现在也想通了,既然余欢水想要离婚,自己也惦记着初恋,离婚就离婚,但是财产分配得说好。
“离就离,但是财产怎么分配不能你说了算,儿子是我的,房子是留给儿子的。”
她打的算盘很好,房子要了,儿子也要了,到时候回头可以用余晨的名义跟余欢水继续要钱。
她很清楚余晨就是余欢水的儿子,余欢水在余晨需要钱的时候,还能不给不成?
“房子你就别想了,那个地方我不会留着,到时候肯定直接卖了。再说这个房子算是婚前财产,月供也一直都是我出的,离婚后肯定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余晨可以给你,我会每个月给余晨生活费,但是你别让我知道你们欺负余晨,到时候我不光是要回余晨的抚养权,还要告的你们倾家荡产。”
赵舒城可不想自己一个大男人带着一个孩子,这样不光是耽误他寻欢作乐,也没办法给孩子更好的教育。
其实把孩子给母亲扶养,是赵舒城综合考虑的结果。首先余晨对于余欢水的感情并不是很好,而且更多的时候是各种看不起。如果以后他们一起生活,产生矛盾的可能更大,而且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另一方面,余晨从小就跟甘虹接触的比较多,更信任甘虹,反而对于余欢水因为甘虹的原因,可能不是很愿意亲近。
甘虹听到赵舒城的话,顿时有一些心慌了。
可以说要是赵舒城不答应,房子她肯定拿不到手。余晨的抚养权虽然到手,但是抚养费肯定没有多少。
她要是带着孩子,再婚也会难度提升,当然现在有初恋在,再婚就不是问题。
但是她不想放弃房子,要知道要是离婚后,余欢水再婚生下孩子的话,到时候余欢水的钱就要平分给余晨和他后来的孩子。
而且她也担心离婚后,余欢水真的因为余晨的原因,跟他们死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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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她现在还是很疼爱孩子,但离婚后如果再婚的话,她肯定更看重初恋的态度。
原剧里面,甘虹跟余欢水离婚之后,余晨就有些开心。余欢水在对面租了房子后,跟余晨说要是受委屈了,就像蜗牛一样伸出触手,他看得见。
但是一天晚上甘虹辅导余晨作业,没说两句就发火了。余晨害怕后,伸手给对面的余欢水看,但是换来的却是甘虹的一巴掌。
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来,甘虹也许在跟余欢水离婚前还更看重孩子,但是在跟初恋住在一起之后,明显的对于余晨有些不待见,觉得他的存在是自己跟初恋的障碍。
因为余晨的每次出现,都会让甘虹想到余欢水,觉得自己对不起初恋,而初恋也总是拿着甘虹给余欢水生儿子来说事,让她没有底气像对待余欢水一样对待初恋。
“余欢水,你有必要做的这么绝吗?这么多年夫妻,你真的一点东西都不给我?” 赵舒城看到气急败坏的甘虹,笑着说:“你现在跟我说夫妻感情了?你还没有这个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