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多,但街道办的人也知道,这姑娘当初从林府出来的时候浑身上下也只有一个小包袱,所以应该是没有多少资产的,就算有也应该早就被大火给烧的差不多了。
不然前两天她出来买东西的时候怎么只买了十斤粗粮呢?要知道像她们这种大户人家出来的,就算是姨娘,之前吃的也是顶顶好的细粮。
粗粮正常对她们来说是难以下咽的,都沦落到吃粗粮了,现在看着穿的也是旧衣服,能拿出三颗金裸子也很不错了。
所以也很麻溜的帮人把事给办了,只是开一张迁居证明而已,反正到时候她找到人那边也是要打电话到这边核实的,所以开了也就开了,只说是到时候她提前打电话和这边说一声那边接收人的名字就行了。
一切办妥之后,刘静姝就回了自己家,无他,外面的人还是挺碎嘴子的,所以她还是识趣一点,眼不见心不烦。
至于为什么要十五天之后离开呢?自然是要等那个原主的青梅竹马啊,她有种直觉,十五天绝对够了,反正就半个月的时间,能见到就见,见不到就往后随缘咯,反正原主也没说具体啥时间见,晚一点也无所谓。
实在是这几个世界单身惯了,实在不想给自己找个麻烦天天盯着自己,又不是什么好时代,结了婚就要生娃啥的。
其实刘静姝最满意的还是港城,毕竟那边还算是相对开放一点,只要有能力,不结婚也不会有人管你,后面六十年代的那十年的运动也不会牵连她。
生活环境也比内地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她啥都不缺,也没必要留在内地过的苦哈哈的,想吃点好的还要偷偷摸摸的,过得也太憋屈了。
果然,第14天的时候,那个青梅竹马郑煜果然找过来了。
这天中午,刘静姝正准备煮饭,院子外面就传来大门被敲响的声音,刘静姝听后一愣,心中虽然有了猜测,但还是要去确认一下不是。
于是刘静姝直接去开了大门,只见一个穿着军装,身高一米八左右,长相刚毅的男子正站在大门口。
果然,是原主心心念念的郑煜无疑了,可能是因为之前的事情,两人见面的氛围有些微微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