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九司制度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张硕除了偶尔去武器作坊一趟外,其余时间都在与王安石、高力士两人,在御书房中,讨论变法一事。

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就是是张硕借鉴古代历史上的三公九卿制度和三省六部制后,自定义的一个符合乾国当前情况的九司制度,最高官职暂设为司长!

王安石与高力士两人在详细了解了张硕的构想后,便表示了赞同的看法,三人沿着九司制度,定义了人员任命、官位品阶、官员俸禄及以后发展的方向。这将会成为一次影响乾国未来的重要变法。

首先是九司司长的任命:

设刑律司,主管全国的刑罚政令和案件审核,由原士师赵磊(政13、智力8)担任刑律司司长;

设营造司,主管国内大小工程营造,并暂管各处器械制造,由原司空陈文(政14、智15)担任营造司司长;

设兵部司,主管士兵征募、武官选用、除授、考核、升迁、叙功、核过、抚恤,以及统计并管辖军籍事务,暂管各处军事机密文书,由原司马李飞(政13、智16)担任兵役司司长;

设户籍司,主管全国除军籍以外所有人口的户籍统计和保管,由原司徒司马台(政11、智15)担任户籍司司长。

设宗正司;主管国内大小祭祀并暂管外交往来事宜,由原宗伯吴麟(政10、智16)担任宗正司司长;

设提刑司,主管刑狱案件审理和法令审核,直接向国君负责,由王安礼(政68、智75)担任提刑司司长。

设农业司,主管全国农桑水利、土地牲畜等事务,由王安国(政59、智70)担任农业司司长。

设度支司,主管全国财政赋税,钱粮用度及经济政策拟定。由谢尚(政80、智力88)担任度支司司长;

设吏治司,主管文官的人事升迁、考授及俸禄等级、文官出籍入籍、处分议叙等事务。由王安石担任吏治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