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斯·罗根不愧是威尔的好朋友,他也非常聪明,瞬间就明白了楚嚣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坚持?”
楚嚣微微颔首,看向众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威尔今年是三十一岁?大学二年级应该是二十岁,晨跑他坚持了至少十年,你们有什么习惯或者是爱好能够坚持十年以上的?吃饭喝水可不算……”
众人面面相觑,这确实算是一个闪光点。
晨跑十年听起来很容易,但要坚持下来非常的不容易,就拿楚嚣自己来说,上学的时候也想过每天晨跑锻炼身体,可一个星期他就坚持不下去了,这就是毅力,一般人缺少的毅力。
塞斯·罗根脸上充满了笑容,手舞足蹈,“不只是晨跑,威尔的歌唱得也不错,不输专业歌手,他的衣品也很好,尽管衣服大多是单色系,但是搭配得很有范儿……”
众人的目光又齐刷刷地聚集到威尔身上,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印花T恤,黑色休闲裤和板鞋,还搭了一件灰白色的哈灵顿夹克,看起来不起眼,但确实很舒服,不算幼稚,又不会过于老成。
一开始楚嚣还以为是造型师搭配的呢,没想到就是私服,那确实有点东西……
威尔都被塞斯·罗根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可能他都没意识到自己还有这么多优点。
推了推塞斯·罗根,威尔示意他闭嘴,而是自己开口道,“其实也算不上什么优点……”
楚嚣抬手打断了威尔的谦虚,“你又不是中国人,不用太谦虚……”
大家友善地笑了起来,楚嚣这个笑话虽然不好笑,但还是适宜,楚嚣继续说道,“这些就是闪光点,每个人身上都有,约瑟夫……”
“诶?”
一直盯着威尔看的囧瑟夫没想到楚嚣会突然点他的名字,他有些懵逼。
楚嚣笑道,“我看过《和莎莫的五百天》,我希望你能抓住威尔的闪光点,不要把亚当演成另一个汤姆。”
囧瑟夫一怔,抿了抿嘴唇,没有说话。
楚嚣笑了笑,也没有说话,但是意思很明显,要是囧瑟夫的演技没有变化,他是不会让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