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8月19日,荷兰议会在众议院以超过三分之二通过了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新婚姻法提桉《杰尹-雷塞尹妮婚姻法桉》,正式允许荷兰王宫境内的白人同各族各肤色结婚,其中还明确备注了包括有色人种。
三分之二!
这个荷兰议会通过的票数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在欧洲各国明显的施压加压下,荷兰竟然纹风不动的,毫不受影响的通过这起《梅杰尹-雷塞尹妮婚姻法桉》,这可真是令人大吃一惊。
欧洲各国才发现,原来荷兰竟然不知不觉的,不再受到欧洲各国的影响力,与此同时,荷兰竟然真的在与其他有色人种通婚上,走到了欧洲王国的前列。
荷兰王室不担心这样一来,会影响到荷兰王室的支持率吗?
1868年8月20日,荷兰议会通过《国王权力法桉》,要求所有具有荷兰王国国民身份的人必须从获得荷兰身份的那一刻起宣誓效忠荷兰国王,在遵守荷兰王国法律下,不能作出任何对荷兰国王不敬的事。
该法桉的下面,备注了违反后受到法律若干惩罚。
它的立法,很多人才意识到标志着荷兰王国这是真真实实的把国王的信徒扩张到了土着身上。
各国的政治家们直到此刻,才意识到,这起荷兰普通的婚姻事件经过1个多月的发展后竟然成为荷兰治理国家的新契机,荷兰王宫就跟染墨一样,把触角缓慢而有序的延伸进去了远东和非洲土着中,似乎在慢慢的分食盘中餐一般,非常的正式而又保持一定的绅士。
到了此时,所有人才明白,好像一切,似乎只是一场戏剧而已,而荷兰政府从一开始,只不过是在写剧本,而旁边发言的各国首相成为正反两面观点评论员,以及各国从报纸上看消息的人都成为了吃瓜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