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韩老实早就打开袋子口瞄过了,里面装的是一套警装,不得不说,这小子还挺有招。等到韩老实把袋子里的东西真正抖落到炕上之后,才发现非常全科,除了一身警制服,还有大檐帽、武装带、衬衣、皮鞋。
王剑壬送的这套与他自己身上穿的差不多,只不过肩章金星是两颗,而袖口绣着的金纹缎线也是两道,这代表的是荐任署佐。
根据民国初期警政规定,监、督、署、科是警官,穿呢料制服,佩肩章绶摆,绣金纹缎线。而巡官、巡长、巡警则都不是警官,穿的都是普通绢料制服,肩章没有金丝苏绶,袖口更不会绣金纹缎线。
韩老实把内外都穿上之后,感觉还挺合身。皮鞋略大,不过也是在接受范围内。此外还翻出来一个巴掌大的证件,是紫红色硬麻外壳的,上面写有四个描金字:奉天警政。
打开之后发现里面整的还挺详细。
职级:荐任署佐
职事:清乡巡阅官
姓名:王壬剑
此外,签发日期、有效日期都写得明明白白。还有一张三颗黄豆粒摞起来那么高的照片,被红彤彤的奉天警察厅大印覆盖了一大半,哪还能看清照片上的人长啥模样。
“清乡”代表的是剿匪,后缀“巡阅”,自然就是巡查各处剿匪事务,相当于奉天警察厅派出来的“钦差”。
权柄极大。
韩老实看着这个证件略感无语,没想到这个王剑壬比自己还能胡吹大气,真敢编哪!
然后忽然又感觉上面写的姓名有些不对:“王壬剑”又是什么鬼?
而且堂堂的清乡巡阅官,不应该配两个跟班儿吗?算了,现在哪顾得上那么多!
这时红日西坠,客店当中的住客不算多,但也不算少,以赶大车的为主,也有跑江湖的、在外做小买卖的。如果是冬天,可能还会有猫冬的胡子。当然,即使不是冬天,这种客店也是藏污纳垢之地,有鱼龙混杂的三山五岳汉,有钱的吃客店饭菜,没钱的自带干粮。
韩老实把大檐帽扣在脑袋上,扎好牛皮武装带,系上枪套,拍了拍柯尔特和平缔造者的枪柄,然后大模大样的出了房门,直奔正房。
此时老板娘正隔着柜台和巡官说话,明显关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