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三元锂电池,郝强还不打算授权,要不价格就非常高,让别人承担不起。
他接着补充道:“三年内必须正式投产,且投产后年产能不得低于2GWh。
如果年产能超过10GWh,超出部分的费率为电池包售价的4.5%,费用按季度结算。
另外,首付签字费为五千万元,这笔费用可在量产后抵扣技术授权费。”
郝强在心里快速计算了一下:按照未来科技集团的定价标准,每度电的电池出厂价为833元。
这意味着1GWh的电池产能将产生4165万元的技术授权费。
假如每辆新能源车的电池容量为50度电,那每辆车将需要支付2082.5元的锂电池技术授权费,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其实,技术授权费只是整个合作中的一部分而已。
既然使用未来科技集团的技术,那最好买相应的生产设备。
一套年产2GWh的设备,报价3个亿,未来科技集团净赚一个亿。
当然,不买设备也行,比亚笛自主研发,如果三年内没法正式投产,或者达不到水准,那怪不了未来科技集团。
钱得照付!
郝强也跟他讲清楚这一点。
至于五千万元的首付款,这是为了保护未来科技集团的利益,避免技术转让后对方最终不进行投产而导致的损失。
汪传福听完郝强的条件后,眉头微皱,暗叹价格真不低啊。
略想一下,追问道:“郝总,那么技术升级的部分呢?
既然你们公司能批量生产高性能的磷酸铁锂电池,想必已经在研制性能更佳的电池技术了吧?”
郝强平静地回答:“技术升级确实需要重新谈判,具体比例取决于行业特性、技术先进性、竞争情况和技术价值,不过差异应该不会太大。
设备不需要大幅改造,如果超过原设备费用的20%,超出部分我们公司承担。”
技术升级指的是同一小类技术,如果是三元锂电池,那就属于另外的技术授权范围了。
郝强不打算坑他,所以跟他讲清楚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