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种草莓

窈窈不相思 大魔王 2285 字 2天前

生孩子都要见血。

可她当时却一句话也没说。

所以,现如今,诅咒终于灵验。

人一旦吐得太多,便会慢慢的肿起来。

沈要很快便学会了替她剪指甲。

小主,

其实,剪指甲原本算不得什么难事,偏偏萧子窈从小到大都被养得矜贵、矫情惯了,哪怕剪个指甲也要人伺候着来,剪得太深不好,指尖的肉会很痛,剪得太浅也不行,那样便等同于没剪——要剪得不长不短才最适当,然后车平指甲上的尖角,只管圆圆润润的将指甲修成一滴水珠,那才足够。

沈要一开始是在自己的手上练习的。

虽然萧子窈总骂他是个呆子,但好在勤能补拙——他因此几乎磨穿了十指,而十指又在干燥寒冷的仲冬天气里纷纷开裂,如一张张咧嘴冷笑的鬼脸,却不知笑的是谁。

于是,一日晚间,萧子窈便抓住他道:“哎,呆子,给我看看你的手。”

他立刻躲开,然后顾左右而言他:“六小姐,我带了草莓回来。”

萧子窈根本不听。

“你的手为什么会烂成这样?”

是时,她只管一把夺过他的手来,嚣张跋扈的架势,他不太敢应声,便嘟嘟囔囔的说道:“烂就烂了。”

“什么叫烂就烂了!难道我看见你的手烂了,我会不心疼吗!”

她顿时来了脾气,谁知,那厢,沈要却一动不动的反驳道:“你心疼别人。不心疼我。也不心疼自己。”

“胡说八道!我又心疼谁去了!我这几日连门都不出,除了你和郝姨我谁都不见,我又能心疼谁去!”

“——你心疼孩子。”

沈要一字一顿,“孩子是别人。”

话毕,他便小心翼翼的抽回了自己的手去。

两人的指尖于是一瞬交错开来。

萧子窈没有说话。

指尖比肋骨离心跳更近。

所以,无论沈要还想再说些什么,她其实都已经听见了,便不必他再开口了。

他带回来的草莓是稀罕物。

那原是俄国人带进关内的新奇货,萧子窈以前也见过几次,却不多,上一回见到,正好是在萧从锦的婚礼上——红彤彤的、一小颗一小颗心脏似的果实,满面遍布小点,像乱枪打穿的伤口,堵满了吸饱了血的白纱布,就连吃起来也像血肉红心,还不经拿,只不过是碰一下而已便破皮,破皮之后又腐烂,如同人心,轻而易举便烂掉了,还连带着酿出酸楚酸楚的血浆。

萧子窈于是就道:“呆子,草莓是稀罕物,比广南的小蜜橘都稀罕呢,你吃吧。”

沈要定定的摇了摇头。

“我不吃。你吃。”

“我吃了就会吐,那不就都浪费了啊?这东西很少见的,在北方难种活,在南方种不活,而且一年才一季,放眼整个军部上下也没几个人吃得到,你别浪费了。”

“给我吃才是浪费。”

沈要又说,“六小姐,你吃。”

他其实是个脾气极坏的人。

不讲礼貌,也不懂礼貌,萧子窈总教他客气与谦让,可教来教去竟全都教到了自己的身上来。

眼下便是如此了。

一见萧子窈不快,沈要便小心翼翼的说道:“六小姐,那你吃甜的,我吃不甜的,我们一起吃。”

萧子窈立刻撇了他一眼。

“呆子,你真的好笨,你怎么知道哪个甜哪个不甜?还不是每个都吃了才能知道哪个甜哪个不甜?这点小把戏还想骗我,不就是想哄我一个一个边试边吃吗?”

“那你先吃。”

沈要歪歪头,说,“你每一个草莓都咬一口,甜就吃掉,不甜就剩下。”

“那我岂不是很像话本里的妖精?”

萧子窈顿时笑了,像是觉得他好笑也像是觉得这个主意好笑,偏她也当真像个妖精似的,一颦一笑都有妖气。

“志怪小说里的妖精就是这样的,只吃人头或者人心,剩下半个身子或者屁股,就丢给野狗吃去。”

沈要于是应声道:“六小姐。我就是野狗。你吃草莓头头。我吃草莓屁股。”

他认真说话的模样总也很乖,又因着他学过的文章实在不多,所以遣词造句便尤其简单,讲不通的话就叠词,如同一个正在启蒙的小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