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是魏朝的司法复核机关,负责复核刑部审理的案件。
如果发现刑部定罪量刑有误,大理寺会提出封驳,确保司法公正。
大理寺还负责审理在京官员以及重要案犯的刑事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涉及朝廷重臣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在大案要案中,大理寺会与刑部、都察院等机关联合审案,称为“三司会审”,共同决定案件的最终判决。
大理寺通过其复核和监督职能,维护了魏朝的司法秩序和司法公正, 确保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可就在多日前,李雍给大理卿上官捷发去一道口头旨意,这个口头旨意由一个太监传述。
朕知在京公侯,必有不法之徒。其随朕有劳而得爵者,得之不易,必不敢轻犯法。独夫亡国受爵者,乃敢蔑法,肆行无忌,以其未尝知爵禄之艰难也。朕以卿为大理卿,正欲卿裨朕匡正法律,安养百姓。今岂可容此无状公侯,为朝廷之蠹乎?卿其具奏其罪尤者,朕将重治之,以正国法。
那个太监复述完,颇具深意的提醒上官捷:“莫要辜负圣意。”
此时的上官捷也明白,皇帝陛下要对那些亡国君王下手,但不想弄的太大,最好搞一个真有违法行为的王侯上报。
这是开头,不能打草惊蛇。
查完公孙僚的违法事迹,上官捷将其全部写入奏折呈递,至于后面的事情,就要看皇帝是何反应。
现在的魏朝已经不在乎那些亡国之君的死活,他们的王朝因为一个强大的魏朝,通通灰飞烟灭,再无生还的可能。
但李雍不想对其中守法的人贸然下手,所以他才要选择真正屁股不干净的领出来立典型。
这样才不会让其他人感到危险,也达到威慑那些爵臣的效果。
有一就有二,这也是李雍想要表达的。
爵臣不是免死的理由,只要妨碍皇帝,都可以被处死。
皇帝没有召见大理卿,而是在上官捷的奏折上写着,依法审理,上报朝廷。
公孙家族再次面临大理寺的审查,伏德侯公孙僚被带到大理寺,家族其余人等都被软禁在府邸。
延德侯公孙晃急忙禁令府里人不得打听任何事情,他本人也躲在府里不见客。
公孙晃和公孙僚是同族,他怕公孙僚的事情牵扯到自己身上。
“父亲,皇上这是什么意思?”公孙晃的长子公孙觅皱起眉头。
“伏德侯行事不知好歹,那是死有余辜!但愿不要连累我家。”公孙晃也是一脸愁容,他只想平稳过日子,才不愿意掺和这样的事。
被带入大理寺的公孙僚,本以为自己只是被拉过来问话,但随着自己被押到大牢,他才发觉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