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好吃。”
“这鸡肉是怎么做的?”
林沐潼得意一笑:“这是叫花鸡,是英男哥哥发明的做法。”
英男哥哥?
以前不是叫赵公子的吗?
顾飞燕眉头微微皱起,但一口鸡肉下肚,她便忘了“英男哥哥”的事情,脸上绽放出笑容。
"叫花鸡?"
"莫不是给叫花子吃的?"
"为什么不叫桃花鸡?"
“对了,有酒吗?有酒吗?”
“有肉无酒,岂不可惜?”
“哈哈哈……”众人大笑。
赵英男也放下弓箭,围了过来,与顾飞燕打招呼。
两人相互投了个眼色。
先吃鸡。
烤鸡,煮鸡,蒸鸡大伙儿都吃过。
但这种用荷叶包裹,放在泥土里烤的鸡,大伙儿还是第一次吃。
味道自然是没得说。
鸡身枣红明亮,芳香扑鼻,皮酥肉嫩,吃一口让人回味无穷。
其他人刚才已经惊讶过一次了,而且把好吃的部位吃的差不多了。
顾飞燕最后一个来的,大包大揽,把所有鸡屁股,鸡爪,鸡头等消灭干净。
她这几天外出,一走就是十日,往西探索峡谷。
每天行走在深山老林里,风餐露宿,根本没有好好吃饭。
当即抱起一只刚烤好的叫花鸡啃起来。
一口鸡肉。
一口宫廷玉液酒。
妙哉。
赵英男觉得,飞燕也有点嗜酒如命了。
只要有酒,别说叫花鸡,吃翔估计都能吃三斤。
吃饱喝足。
几人有说有笑,唱着歌儿回家。
顾飞燕的临时住所已经被拆了。
她的各种行李,也搬到了新院子里。
老赵给她留了一间最近正房的西厢房,这里一般都是给老婆,小妾住的。
但考虑到老赵还没有老婆和小妾。
暂且给武力最高的好兄弟住更好。
主打一个,安全。
半夜。
顾飞燕推开了老赵的房门。
老赵没睡,摆着酒等着呢。
喝的是宫廷玉液酒,闻着味就能猜出来。
下酒菜是一碟油炸的豌豆。
顾飞燕拾起一个酒杯,一饮而尽,开始和老赵说这几天的见闻。
往西三百里。
确实有一个峡谷。
群山环伺,而且多是耸立的峭壁。
峡谷很大,比师爷说的更大,估计容纳十万人不成问题。
顾飞燕说:
“我在峡谷中探索了几日。”
“发现和师爷说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