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一省人事博弈

如果书记强势一些,可能给省长的空间更小。

但也不能无限制小,因为毕竟还要靠省长干活,抓经济,提高GDP!

既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是不行的。

然后省委副书记分管组织和党群,原则上对所有干部都有一定的建议权。

当然,这份建议权有多重,取决于他跟书记以及跟组织部长之间的关系。

事实上,很多副书记都比较拎得清位置,轻易不会干涉太多人事安排,以免引起书记的不满。

副书记这个位置,其实有些特殊。

其他常委之间,只有排名前后的差别,无上下级的关系。

而副书记则不同,虽然级别上也是副省级,但原则上是其他副省级干部的领导。

同时,副书记有“储君”的味道。

他最大的追求和诉求,是接任一省行政一把手,正式走上前台。

所以对他来说,在当上省长之前,要刻意保持低调,既不沾惹是非,又不引起台上两位领导的戒心。

剩下的厅级干部,各位副省级领导都有不同程度的建议权。

比如副省长对分管厅室局副职甚至正职都有建议权,而且建议权比较重。

比如省委常委兼任部门一把手,如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一把手对他所在部门副职的任命原则上也只享有建议权而不是决定权,但这种建议权基本等于决定权了,省委组织部这边只是管程序上的考察,不会干涉具体人选安排。

当然,如果考察过程中发现有问题,也会取消考察对象的,当然,这是极少数的情况。

另外,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也对省人大、省政协的厅级领导有建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