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这儿没什么狗屁讲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知道没?”文钧挥着沾了油花的手对沈铎说完又嚷嚷着叫安东赶紧给他来一口,安东骂骂咧咧地把刀扔给他让他自己动手。
本来这种大块儿的肉是很难入味儿的,稍稍掌握不好就容易做老做柴,甚至半生不熟。但安东不但尝得出美味,还做的了美食,他入乡随俗地照顾了文钧和沈铎的口味,耐心的火烤使原本就品级非凡的后腿肉更加鲜嫩紧致,油汁丰富,一口咬下去满口脂香,这就是人生的幸福!
“最近也没什么大事儿,都是下面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烦人得很。说实话,我倒是觉得老大没什么特别爱吃的东西,毕竟他连我做的东西都能咽下去,哈哈哈哈!虽然吃的时候也会骂我做饭难吃啦。”
“那可真是个狠人!你的饭他都敢吃啊。”安东举起酒瓶,好像喝白开水一样,一口下去小半瓶酒就没了,脸颊红得好像冬日里的太阳。
“咱老大和那些人不一样,他是接地气派。我不会做饭,有什么好东西就放什么,最后一锅炖出来。他吃的时候不让我在旁边看着,就让我把饭放在桌上出去,我等个半小时再进去一看。哈哈!盆儿光碗光!有一次他生病了,我做了面条给他吃,他说我那是什么乌鸦炸酱面。我没懂什么意思。我上哪儿给他逮乌鸦啊?问他他又不告诉我,下面弟兄都没几个念过书的,上网查我也看不懂。沈铎,你读的书比我俩多,你说说是啥意思?”
“估计,是说他不想再吃了吧。”沈铎回答。
“唉唉唉……不说了,伤人家自尊!尝尝怎么样,这肉好吃吧?”文钧用刀戳了戳自己盘里的肉,他是不可能花这么大价钱招待外人的。
沈铎点点头,几口荤腥下去不仅没有满足反而把他的馋虫给勾起来了,他甚至还想再切几块。但话到嘴边,他又觉得文钧这顿饭和之前他陪泽费罗斯吃饭的性质不太一样,还是点到为止的好。
“那就好那就好,好吃你就多吃点。”文钧对沈铎说完又揽住安东的脖子,他似乎又上头了,脸和脖子都红扑扑的,“老大说了呀,等新地盘搞好了就分你一块儿地,到时候你开个餐馆什么的,也算是不白来一趟,对吧。”
“真的吗?哦哈哈哈!”安东握着半颗洋葱兴奋地跳了起来,“沈,你知道吗?我是俄罗斯来的,离这里很远很远的。家里爸爸妈妈都是不同意我,但是我一定要来这里赚钱,我一直想开个大餐馆!再不工作我就得回西伯利亚的老家种玉米和土豆了,那太辛苦了。”
“恭喜你了。”沈铎难得的轻松下来,但他还是习惯性地少说几句话。
“喂!沈铎,你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啊?你小子!”文钧踉跄地站起来走到沈铎身边,一把扣住他的脖子,“我瞧你半天了,好小子,一口酒都没沾!咋啦?对我俩有意见呐!还是对伏特加有意见,嗯?我这一瓶已经干完了,老安呢,你看看人家,跟喝白开水儿似的,你不抽烟就算了,不会还不喝酒吧?啊!”
“哦呦!不抽烟,好男人好男人呀!”安东啃了一口洋葱,咔嚓咔嚓咀嚼的声音非常好听。
这话怎么这么耳熟?
“我酒品差。”
“怕啥啊!你瞧我是那种酒品好的人吗?”文钧转过头夸张地打了个嗝,“喝多了就睡这儿呗,天又塌不下来,有啥事儿哥罩你!你别废话了,到底喝不喝?”
安东十分配合地围了过去,两个人一左一右夹着沈铎,活像两头熊来讨债,这架势是不喝不行了。
“好兄弟,你喜欢我的酒吧?”
“……喜欢。”沈铎松了松领带,估量着自己能喝多少,他没有正儿八经地参加过酒局,也没有直接拿瓶子计算过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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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就多喝点呀!跟我客气啥么!安老哥也罩着你,别怕!干了这瓶伏特加,啥事儿也没有!”
文钧和安东一唱一和地劝着酒,沈铎被夹在中间拒绝不得,看样子他们是铁了心合起伙来要把他灌醉了。
沈铎虽然嘴上拒绝着,但与此同时他也在期待。喝酒,他就可以做一场大梦。现实生活中他要瞻前顾后地考虑每一步的后果,在进退维谷中求得一线生机,而在那个梦里,他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寒风中那些素不相识的人的表情让他的内心倍感煎熬,还有泽费罗斯冷漠的嘲笑,他什么都没说,可那双眼睛却好像看透了他内心的不安一样……它刺痛了沈铎麻木已久的神经,从枪口上传来的热度让他几乎握不住枪身,他终于在大庭广众之下做了这种连他自己都不会原谅的事情,以后他该怎么面对这个世界才好呢?文钧对他说“习惯就好”,安东也对他说“什么事儿也没有”……这种事情比他想象的要难太多了。
他以为他早就想通了,可实际上他的心从来就没有一刻是舒服的,他做不到那么洒脱。
烈酒入喉的那一瞬间,心中的惆怅再也无法克制地翻涌上来,等沈铎硬着头皮把它们再次咽回去时,酒杯已经被续满了。
文钧扯着嗓子唱着上个世纪的老情歌,安东叽里咕噜不知道叫着什么,沈铎已经脱了外套靠在沙发上,电视里的光晃得他眼睛发疼,四肢也轻飘飘的,身上直冒汗,他还记得自己没喝多少,但是……
“伏特加!是伏特加!我在罗宋汤里加了伏特加……香香!呃呃……嗝!”
这也是梦吗?
四周终于安静下来。
灰蒙蒙的天边缓缓出现了一道包着金边的红光,原来是新的一天马上就要到来了。
文钧拉紧厚重的窗帘,日出前后冷得厉害,他知道却也只拿了件外套就出了家门。
楼下停了一辆出租车,文钧打开车门迅速钻了进去,车内的空调暖地醉人。
“老哥,麻烦去敦海机场,我赶飞机。”
阿莫斯站在家门口却迟迟没有进去。
直觉让他总觉得这里似乎与以往有些不同。
是同行吗?但气息这么微弱。如果是同行,不应该要完全隐藏自己吗?这样若有若无地暴露自己是要干什么?是在向他挑衅吗?
最近发誓要少皱眉头的阿莫斯还是破了誓。今天怎么这么不顺?本来想吃碗面条顺顺肠胃,却不想面也没吃成。只不过才出去几个小时,家就被别人攻陷了吗?还专门挑他外出的时间,对方对他的行程也了如指掌吗?他看着门把手上留下的指纹,在这种不锈钢材料上非常明显。如果是同行,这也太不专业了吧。
仔细检查过电子锁,上面没有指痕,应该就是用钥匙开门的。可正常来说,知道这个地址的就两个人,一个是卡佩,一个是泽费罗斯,而他们根本没有这个必要……
阿莫斯反思自己。是仇家吗?不是早就解决完了吗?当年可是下了狠手连小孩都没放过的。突然,阿莫斯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的脸,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他低下头缓缓呼出一口气给枪上了膛,快速解锁后闪到另一边,整个脊背都紧紧贴在墙壁上,胳膊发力把门拉开。
没有什么动静,也没有机关暗器。阿莫斯侧着身子藏在门板后面去看玄关,那里确实有一片不规则的黑色影子,是人还是物?
他用枪指着那团黑影慢慢靠近,另一只手顺势带上房门以防背后遭袭,即使是被仇家找上门来,他也有制服一切的自信。
精钢制成的枪管顶端闪着银光,似乎下一秒就要吐出金红色的火星来。
那团黑影动了动,上面有细小的银光应和般地闪了闪。
阿莫斯翘起了眉毛。
岳冉?
虽然有些意外,但怎么说呢,他心底里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炸弹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