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色是让人感觉温暖的粉春色。
正色是遍布整条手镯的金丝阳绿色。
不管是春色还是翠色,从颜色的角度来说,都是能给人温暖感的暖色调。
手镯种底的甜,结合颜色的暖,自然会相得益彰,给人一种更为舒适的视觉享受感。
最为值得一提的还是那些飘荡在整条手镯里的金丝绿。
懂行的人都知道,在金丝绿里,最值钱的是顺丝,其次才是乱丝,可现在光头文却发现,这一行情在顶级的玻璃种手镯里却未必适用。
为啥?
因为假如是顺丝的话,一旦被压成手镯,就成了排列有序的一条一条绿丝,受手镯形状的限制,会缺少灵动感。
而乱丝则不一样,乱丝在牌子、摆件里,可能会稍显凌乱,可一旦分布到截面有限的手镯里,反而会比顺丝会灵动太多太多,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滴一滴绿色的墨水被滴到了水里,然后被晕染开来,极具意境感。
种底的甜,颜色的暖,金丝的灵动,这三者结合到一起,自然就能给人一种极为愉悦的视觉享受。
这就是光头文动心的原因。
只可惜,何老板也是行家,同样看出了这一点,因此他毫不客气地说道:“你想得美,你要是喜欢的话,就去抢另外几条呗。”
很显然,他并不打算把手镯让给光头文。
这是必然的,要知道,这一整块板,真正能算得上货头,也就是满圈都带金丝绿的,也就三条。
魏阳自留一条。
欧阳女士要了一条。
剩下的一条就是他预定的。
而剩下的那些,就算是最好的货中,也只是大半圈带金丝绿,而不是整圈。
像这样的极品手镯,当然是整圈带金丝绿更具收藏价值,因此,他宁愿多花一点钱,也不愿意把它让给光头文。
只不过在拒绝了光头文的同时,他也忍不住暗暗为自己的钱包心疼了起来。
按照他的预算,是属于他的那条手镯,争取在三亿左右能拿下来,可是在看到这条货头手镯的起货效果之后,他却有了一种三个亿都未必能拿得下的不妙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