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棕狐皮裘

两人正饶有兴趣地看着宰羊,薛万彻走了过来,问道:“贤弟,睡醒了?”

马震连忙拱手行礼:“薛将军。”

王远也拱手道:“薛兄。”

薛万彻摆手道:“兄弟们不必多礼。”

说完从身后亲兵手中拿过一件皮裘,递给王远,说道:“这是在突厥首领尸体上缴获的,价值不斐,就送与贤弟吧。”

王远摆手道:“薛兄,那首领可是马大哥射杀的,不如送给马大哥吧。”

“不可!”薛万彻和马震异口同声。

“为何?”

马震解释道:“此战过后,领完军功,我等就要做回平民百姓了,我大唐虽说不限制百姓的穿衣,但却规定有些衣服不能穿的,还有些规矩是从前朝传下来的,这件皮裘及上等皮毛,颜色棕黄,不是我等平民百姓能穿的,小郎君乃读书人,自然可以穿。”

“如此多谢薛兄了。”王远接过皮裘,伸手抚摸着皮毛,入手柔软顺滑,能够感觉定是上品,可惜自己不懂皮草,于是问道:“薛大哥,这是何种动物的皮毛?”

薛万彻说道:“此乃棕狐皮,看大小,恐有四只拼接起来,且是最好的部位,毛色和长度一致,做工精细,是不可多得的精品。棕狐虽常见到,却极难捕获,此皮裘价值至少千贯。”

王远说道:“如此贵重,不需上缴吗?”

“不必,齐王不会说什么的。”

王远点点头,看来史书上提到李元吉经常纵兵劫掠也是事实,在他镇守并州之时曾言:“本王宁可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打猎。”带领士兵打猎期间,钱踏农田庄稼,纵容身边人抢掠百姓财,境内的牲畜家禽几乎被抢夺一空,站在大路中间放箭射人,看人躲箭,以此为乐,后来丢失并州,却将责任推给了手下窦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