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些催更,都没有老战的点赞高。
“老战:兄弟,虽然我愿意在风里雨里等你,但麻烦能不能快点,老子要冻死了!”
点赞高达七八万,几乎与催更的人数一样。
余笙看下来,整个人都有些懵。
他知道《天龙八部》牛掰,没想到在这个世界,金老的书竟然如此受欢迎。
余笙好像又看到了一条发财的金光大道。
抄歌加抄书,人生如此充实。
我不是作曲人,也不是作者,我只是一名辛勤的搬运工。
正好到了一站,余笙站起来,拍了拍身边的男孩子:“谢谢你了兄弟!”
说完,迈着大长腿下车了。
男孩子不解的问同伴:“刚才那人是谁?他不会是神经病吧。”
余笙当然不是神经病,他只是一个勤快的码字工。
打了辆出租车,余笙直接回家。
码字!
码字!
等到余栋回来的时候,余笙看了看,竟然码了三万字。
直接抄了两章多。
同样,他才不会像金老爷子一样,一章就有一万多字,肯定是揉碎了,稍加变动,分成了十章。
一章三千字左右,绝对对得起订阅的读者。
“余栋,吃饭没有?”
余笙问道。
“吃过了,肉丝面。”
余栋一边说,一边从书包里往外拿书,书本,看样子是准备写作业了。
“作业多不多?”
“不多,还有一张数学试卷,做完就没有了。”
“一张试卷,做的完吗?”
“好做,三四十分钟就行了。”
余栋说着,就开始写了起来。
余笙走过去一看,得,这小苦瓜妥妥的一个学霸啊。
初一的数学本来也很简单,余栋做的飞快,别说四十分钟,恐怕连二十分钟也都要不了。
行,不打扰他。
自己抓紧再码三千字。
刚打了两千多字,忽然感觉身边有人。
小主,
回头一看,小苦瓜正犹犹豫豫的看着自己。
“怎么了,有题不会了?”
余笙问道。
“不是,哥,你能不能给我检查检查,签上名字。”
余栋小声的问道。
“没问题!我是你哥,也不是外人,肯定能啊,怕什么!”
余笙接过试卷和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