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别了灵炎,林溪月带着墨洛斯和厄尔一起前往食堂。

说是食堂,但是其实只是比一般的住的帐篷大了三四倍的一个大型帐篷,旁边还有个小一些的帐篷与之相连,被当做了厨房在用。

这时,正值饭点,所有的执法者都在轮流到这里来吃饭,使得这里的厨房一直开着火。每一个窗口都排着长龙,不过上菜还是挺快的。

“嗯,吃点什么呢?”

林溪月站在写着菜单的黑板面前,有些犹豫,虽说可选的菜不多,但是每一份都标注了量,都挺大的。

犹豫了半天,林溪月还是点了一份红烧肉盖饭,一份锅包肉,一个炒时蔬,还单独给狗子和猫点了两份烤蹄髈。

排了一会儿队,买到饭之后,林溪月费劲的提着打包好了的饭菜准备带回帐篷吃。毕竟自己也没什么事,不如回去吃自在一点,还能边吃边看剧。

回到帐篷后,林溪月一打开餐盒,就闻到了一股子特别香的饭菜的香味。首先印入眼帘的是红彤彤的红烧肉——五花三层的猪后腿肉被切成了大小相等的方块状,堆在砂锅里,红彤彤的,看着就特别有食欲。

咬上一口。肥而不腻,软糯香甜,入口即化。配上大米饭,一口肉能吃上三碗饭。再加上因为是红烧肉盖饭,所以大块大块的五花肉下面是一层大白米饭,米饭浸染了五花肉的油脂与香味,让人光是吃米饭都觉得特别香。

然后是单独打的一份锅包肉。锅包肉被炸制金黄,外面裹着一层酸甜的酱汁,看着就亮晶晶的。因为酱汁里加了足够的醋和糖,所以只是一暴露在空气之中,就让人能闻到那股酸甜的味道,让人胃口大开。用筷子夹上一筷子,通过筷子传到手上的触感就能感觉到十分的脆。

咬上一口锅包肉,先是咔嚓的声音传出来,然后是入口的酸甜口味和肉类特有的味道。让人忍不住想一口接一口的吃下去。

再说一下那个清炒时蔬,是炒的空心菜。空心菜炒出来还是翠绿色的,上面点缀着一些蒜蓉和几个小小的辣椒圈。咬上一口,甚至都能听见那菜杆子被咬碎的清脆的声音。

这个食堂实在是太好吃了,难怪食堂那么多人。

“呜呜呜好好吃!阿墨也吃,厄尔也吃!(ˉ﹃ˉ)”

林溪月作为一个南方人,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锅包肉,开心的不行,还给墨洛斯和厄尔的碗里都夹了一点。

“嗷呜!吭哧吭哧!”

墨洛斯还好,厄尔本身又饿,现在吃到这么好吃的锅包肉根本抬不起头来,再加上他碗里被烤的焦焦香香的蹄髈,那肥美的皮,和里面的有嚼劲的筋。再加上十分有味道的骨头和里面的骨髓,真的让他吃得停不下来。

半个小时之后,吃饱饭了的林溪月躺在床上,身边趴着墨洛斯。

而厄尔,则像个人一样,躺在床的另外一边,四肢朝天,肚子撑得滚圆,吐着舌头,一副撑傻了的样子。

一时间,帐篷里表面上都充满了一种安静的气氛,让人不自觉的想睡觉。

当然了,想睡觉的只有林溪月。而墨洛斯和厄尔则在用传音进行交流。

(墨洛斯,墨洛斯!我算是知道你和离司为什么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