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认为:那套新房虽然是我们婚后共同居住的,但是是我父母出资购买的,并且登记在我的名下。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而我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赠与我们俩人,所以那套新房应该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张天雷无权分割!
至于那套老房子卖房的钱用来买新房了的事情,二审法院认为:那只是我父母对我个人的赠与行为的转化形式而已,并不能改变赠与的本质和目的!所以张天雷也无权分割新房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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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张天雷的全部诉求!
听到这个结果后,我激动得热泪盈眶!终于!这个无耻的男人没有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可是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是我心里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这场官司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人性的丑陋和无情。张天雷曾经是我最爱的人啊!我们曾经是最亲密的人啊!可是他现在却变成了这样!
而且这场官司也让我失去了很多。我失去了我妈,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失去了对爱情的信任,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
现在我每天都是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工作也没有心思了。我爸看我这样也很担心,经常劝我出去走走,散散心。可是我心里却像有一块大石头压着一样,喘不过气来。
我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相信爱情?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到幸福?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初没有遇到张天雷该多好啊?如果当初没有结婚该多好啊?如果当初……可是现实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
写到这里,我的心情很沉重。我希望我的故事能够给大家一些警示和启发。在选择伴侣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要看清对方的真面目和真心。在婚姻中也要学会经营和维护,不要让爱情变成仇恨和伤害。在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时候也要坚强和勇敢,不要让自己陷入绝望和痛苦。
最后我想说: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