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已不许终身买卖,合同最多以十年为期,逾期不给自由是要吃官司的。期间若是转卖,也要按初卖时计算期限。
但实际操作下来,经常逾期不还,因为这事儿打官司的不少。
侯宣走到朱铭身后:“自从官家大兴土木,奴婢的价钱都降低了。以前这等少女,至少价值六十贯,现在三四十贯就能买一个。”
“不是说,朝廷约束蓄养私奴吗?”朱铭问道。
侯宣解释道:“朝廷只是不准签卖身契,何时约束蓄养私奴了?宫里带头买奴婢,好多宫女都是花钱买的,契约期满再放出来,或者干脆不放还。还有就是日渐减少官奴数量,官员犯事,不再将其女眷充作官奴。”
北宋皇室,真的在带头买卖妇女。
宋神宗时期的京官张荣,因为罚钱还被停发工资,缺钱少粮过不下去,竟然把女儿卖进宫中。后来在上朝的时候,当着众臣的面,请求把女儿赎回来,搞得宋神宗很没面子。
王安石不养姬妾,宋神宗得知情况,当即叫来太监,给了三千贯钱,让太监帮王安石买两个小妾。
事实上,王安石有过小妾,还是妻子主动买来的。
这小妾自称丈夫是军中将领,押运军粮时船只倾覆,耗尽家财也赔偿不起,只能卖掉妻妾给朝廷抵债。王安石可怜其遭遇,就将这小妾还给了原配丈夫。
年轻貌美又有一技之长的女子,价钱是很贵的,动辄数百上千贯钱。
就连在东京买个奶妈子,都需要三十贯以上。
女子可卖,男子也可买。
男子主要是买来充差役,特别是打仗的时候,富人家轮到差役熬不过,就雇佣贫困男子去应差。
说是雇佣,其实就是给买命钱!
整个东京,属于全国最大的人口交易市场。
看似是雇佣制,但权贵之家逾期不放人,婢女的父母敢去告状吗?
“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
这句话看似美好,似乎东京百姓更爱女儿,但后面还另有内容:
“甫长成,则随其资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名目不一,有所谓身边人、本事人、功过人、针线人、堂前人、剧杂人、拆洗人、琴童、厨子等级,截乎不紊。就中厨娘,最为下色,然非极富贵家不可用。”
女儿养来做什么?
教会她们本事,卖给富贵人家做婢女。
当然,不能说卖,法律不允许嘛,只是让女儿受聘做佣人。
朱铭亲眼目睹一桩人口买卖,他啥都不能做,因为这种交易是合法的。
朱铭骑马慢悠悠离开,半路居然见到个老者,能扛过两年大雪也是不易。他勒马问道:“老人家,你一直住在漕河边吗?”
老者回答:“以前住城里,俺家被拆了,变成刘廉访的宅子。”
刘廉访,就是姓刘的廉访使,专门负责廉政监察的。
侯宣说:“这位刘廉访,也是蔡京党羽,其宅邸在太学的北边。”
朱铭又问:“刘廉访占了你家的房子,可有给什么补偿?”
老者回答:“宫里来人说,官家把地赐给刘廉访,只给俺家补了两贯钱。”
呵呵,区区两贯钱,就把人家东京城里的房子拆了。
朱铭骑马望着漕河两岸数不尽的窝棚,不禁冷笑:“好个东京城,果然是世间一等一的繁华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