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里不仅写了希望长期供应,而且是独家供应,这个独家只是指的小本子国。
也就是说井下想垄断蓝鳍金枪鱼在小日子国内的独家销售。
独家销售权这一点杨磊倒是无所谓,但是供货期长达三年,这一条要改一下。
他只愿意签一年期,一年内保证价格不变动,第二年井下株式会社有优先续签权,但是价格会有涨幅。
不管什么时候,主动权还是要掌握在自己手里,不能由着他们来。
杨磊还把这份协议拿给了徐琴,让她帮着把把关。
毕竟签这玩意他还真没有经验,找一个内行帮他看一下,非常有必要。
听过徐琴仔细看了之后修改了其中一条,是关于供货不及时的赔偿问题。
这一点杨磊倒是没考虑到,因为他想供货,随时都能拿出来。
但是别人不知道啊,别人认为这个东西是从大海上捕捞的,也可能捕捞到,也可能捕捞不到。
万一遇到海上正好是台风期,这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到时候就没有人愿意出海去干捕捞的活了。
这种情况是没办法及时供货的,那这个违约金就交的有些冤枉了。
徐琴这么一提醒之后,杨磊马上也就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了,马上要求井下把这一条删除掉。
并且根据这个情况,杨磊决定以后每月供货的时间也不确定了。
太规律供货也不好,哪天想供货了就随机给他供上一条,让他们感受一下这个东西来之不易。
毕竟这东西不是工业品,赶工期就能赶出来的。
小本子也有大型捕鱼船,随便出来也能捕到几条蓝鳍金枪鱼。
但是想要找到没有受到核污染的蓝鳍金枪鱼,这真的是大海捞针。
要不然井下何必千里迢迢从华国进口金枪鱼到日本呢,要知道在全球,小本子也是捕鱼大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