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委员说的没错!魔都的庭审我昨天也看了,福利院那些人太可恨了!这种人必须予以严惩!”
“同意关老的意见!支持非家属间虐待行为入刑!”
“…………”
在这样良好的气氛下,立法委员们很快就达成了一致。
没过几天,他们就出台了一份临时的草案,并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公告。
【夏国立法委员会关于非家属间虐待行为的决议】
【鉴于我国社会中的非家属间虐待行为日益猖獗。】
【本委员会日前召开了专项讨论会议。】
【经讨论,现做出以下决定:】
【1.委员会紧急编纂了《刑法修正案临时草案》,增设了新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2.该《临时草案》具有临时性和草创性,后续或将对其进行微调,故暂不作为正式法律条文发布!】
【3.正式的《刑法修正案》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前发布,并于明年的1月1日正式生效!】
【4.在正式的《刑法修正案》发布之前,《临时草案》可作为相关案件的临时法律依据使用,但必须经过最高检的书面同意!】
【附:《刑法修正案临时草案》】
这一则消息,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
一下就引爆了网络。
虽然这份《临时草案》在形式上,不仅只是草案,还是个临时的。
但是这份决议的第4条却明确说明了,它是可以作为法律依据来使用的。
很显然,这份《临时草案》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魔都井田区的案件而存在的。
而所谓的需要经过最高检的同意,那还不是简简单单吗。
《临时草案》的发布当天。
最高法就跟最高检取得了沟通。
自然也是理所当然地得到了最高检的支持。
所以最高法也顺势发了文。
【《关于魔都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虐待院民案的指导意见》】
【日前,魔都井田区爱心福利院虐待院民一案,广受人民群众的关注。】
【对此,本院进行了深刻的研究和讨论。】
【今日,我们已经征询了最高检的意见。】
【经最高检同意,本院正式决定:】
【将立法委发布的《刑法修正案临时草案》作为法律依据,尽快对此案做出判决!】
【本案已由井田区中级法院审理完结,不日便会正式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