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披甲野猪王

吃什么呢?

进了森林,就好像进了蓓露丝自家的餐厅,食材种类繁多,且保证新鲜,唯一的缺点就是要自己去抓。

将长弓拿在手里往前走。

最近吃了鸟肉和兔子,爸爸说过,兔子肉可以吃,但是不能多吃,因为不压饿,吃了和没吃差不多。

刚才光想着赶路了,是不是遇到过野猪?那个黑不溜秋一晃而过的家伙?

哼哼,换个口味吧,不过千万不要遇到太大的,因为不仅难抓,自己还扛不动。

最好是个小家伙,肉质鲜美,正好吃一顿。

蓓露丝回想着刚才可能是野猪出现的位置,慢慢的走着。

想要在森林中找到野猪,需要认真的观察周围,而最醒目的就是压倒的断裂的植被,先找准大方向,然后再细微观察。

继续走,出现了几个被拱起的土坑,土坑变出现凌乱的足迹,数量不多,是一小群野猪,一个大的,一群小的,从大的足迹来看,应该不算太大,不是那个厉害的家伙。

蓓露丝知道,普通的野猪并不可怕,无外乎就是跑的快点,力气大点,森林中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并不是说野猪比熊和老虎厉害,而是说人类在野外遇到野猪比遇到熊和老虎危险。

为什么老虎排第三?因为老虎会嚎叫,而且叫声可以传到很远的距离,人听到之后可以提前逃跑。

为什么熊排第二,因为熊喜欢磨爪子,喜欢在树干上摩擦背部,也算是一种标记,也可以让人提前防范。

而猎人们经常所说的“一猪”,并不是蓓露丝可能遇到的这种,而是被称为“披甲野猪王”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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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伙块头比普通野猪大一倍,獠牙也更长,力气更大,更健壮,而且领地意识更强,最关键是的它还有一层厚重的“铠甲”。

野猪的皮本来就厚,而披甲野猪王的皮肤更是坚韧异常,还具有一定的弹性,弓箭有时都射不进去,它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