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邓二人上前围观,只见在两面金色招牌上,一块写着“钦命匦使判官”,另一块则写着“代天视听地方”。
围观之众无不惊叹:“好威风!”
而四色招牌上,青色画青龙,写“延恩”;红色画朱雀,写“招谏”;白色画着白虎,写“伸冤”,黑色画玄武写“通玄”。
平板马车上则孤零零立着一个铜柜,四面各开一缝,图以青、红、白、黑四色,与四色招牌一一对应。
这支行伍没有清街,对那些靠前围观的,并未勒令回避。
虽然如此,围观之众从未见过这种阵仗,一时不明就里,不敢太过靠近。
有见过世面的,躲在观众之中,捏起嗓子问道:“大唐中枢到地方的所有官署,从未听闻有匦使判官之职,还望赐教!”
骑着马的官员闻言有人问话,竟露出笑,亲切地回道:“神皇陛下英明神武,改革吏治,新置匦使院,独立朝政,代天察访各地民情,以正视听。”
随后又指向四色招牌,道:“本官忝为知匦使判官,尔等如有冤情,大胆找本官申冤,如有献祥瑞、赋颂、秘计者,亦可前来。”
“天可怜见,小的正有状子要告!”
随后一人来到官员马下,跪倒拜道:“大人,我有忠仆昨夜进了监门卫,找一个监门直长去讨要欠债,结果一去不回,现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事,您管不管?”
那官员微微一笑,看着便令人感觉和蔼可亲。
其只回道:“你有冤屈,本官自然不能坐视?若出了人命案,别说是监门卫的四品中郎将,就是三品的大将军,我也管得!你放心,即便你告不赢他,本官也不会让你为难。”
这是什么意思,告不赢也不惩罚,难道可以随便告状?众人纷纷疑惑。
按照颁行天下的《唐律疏议》规定:“凡诬告人者,各坐反,按前人入罪法。”
大意就是诬告他人犯罪的,要反坐其罪。比如说甲告乙犯了杀人罪,一旦甲被判为诬告,则判其犯杀人罪。诬告之罪历朝历代都有,包括后世的刑法里,也有诬告罪,主要是为了避免社会不稳定。否则你诬告我,我诬告他,官府却不对诬告之人制止、惩罚,不仅危害被告人的生命财产,官府接状子也烦不胜烦,社会资源被严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