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帝还下诏鼓励解放奴婢,还制定了禁止买卖人口的律法。首先,罢免一切王莽时期被罚为奴婢的人全部赦免为庶人。
其次,是那些因遭受饥荒或者青州徐州受贼人困扰威胁成为奴婢的人,只要他想要自由,就必须放人,否则拘人者以买卖人口罪判处。
最后,要求陇西和益州被沦为奴隶的人,只要没有经过官方审批上报的,一切免为庶民。
汉末三国时期,买卖人口的情况恢复了回来,毕竟这时的大汉王朝已经衰落,地方割据军阀割据不断涌现了,就算东汉王朝想一一平定地方的割据势力也是有心无力,
到后面更是有董卓、曹操等人轮流坐庄挟天子以令诸侯,东汉王朝的正统地位被不断的动摇,在这时更是没有谁有心力来管全天下买卖奴婢之事了,也有不少地方军阀势力参与其中谋取利益,
杨俊曾参与赎买奴仆等行为。《任嘏别传》中曾指出他和一个人合伙购买了一个奴婢,一共十六匹布,后来奴婢的家人上门,用六十匹布赎了回来。另外在《陈泰传》中也描写了一些关于奴婢的买卖情况。
当然,在东汉末年,政府除了通过将罪人及其家属打为奴婢外,凡是打胜仗获得的俘虏,与奴婢基本上是一样的待遇。
汉末三国时期奴婢的境遇非常悲惨。在当时社会有很多服务于官方的奴婢,被称为官奴婢,他们如果年龄到达七十岁或者有残疾重病,还要被无情地拉到大街上卖钱。
正始七年,曹芳下诏表示,现如今市场中仍有买卖官奴婢的行为,很多奴婢年过七十或残疾重病。
现如今要求各处将上述人员遣散并恢复他们的良民身份,如果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郡县还要给他们必要的帮助。
熟悉三国的朋友们应该很清楚,曹芳继位的时候就已经下诏将年龄在六十岁以上的官奴婢免为良人,但在七八年后仍然出现市场倒卖官奴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