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在北方大同府的时候,有一个府兵打赌输了,吃了小拇指一半大的一块野山参。然后那个府兵得了失心疯脱了所有衣服,在深秋季节在山里跑了两个时辰。被救回来之后,三天之内头发掉了一半。前前后后折腾了一周才康复。这、这锅粥要是吃下去……”周南辰盯着这锅粥,拐弯抹角的讲述着吃多了野山参的害处。
“所以呢?所以你们根本就不爱吃我做的馒头,对吗?!”闫甜甜听完周南辰说的话,直接拍案而起。
“啊?”周南辰惊呆了。
澹台夜惊呆了,朱一鸣也惊呆了。这闫甜甜的思路怎么如此清奇?这这让人怎么接话?
“没有!怎么会!那个大黑馒头可好吃呢!就像我妈妈做的一样好吃!”周南辰第一时间,表达对闫甜甜亲手做的馒头的肯定与褒奖!那小眼神透着真诚与清澈,那语气透着肯定与坚定!
“那个……甜甜你做的馒头,真的好吃,明天……明天再给我们做一顿,是吧澹台?”朱一鸣看到闫甜甜的脸色变得铁青,只好昧着良心硬着头皮说道。
“对~对!好吃,明天还吃、吃馒头。”澹台夜看了看闫甜甜手边的一大盆粥,又看了看旁边拳头大的黑馒头。咽了一口唾沫,点了点头说道。
“我饭量小,明天给我一个馒头就够了。”澹台夜觉得,吃馒头的命运无可更改,只好小声强调自己吃不了两个馒头。
“元薇做的饭,真的很好吃吗?”闫甜甜的眼神变得很暗淡,轻轻抬眼噘着嘴看了朱一鸣一眼轻轻地问。
朱一鸣和澹台夜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了,急忙看向平时比较善于激辩的周南辰。
“那个,甜甜这盆粥,是好东西!这里都是精华,是补气的好东西,千万不要浪费。晚上熬一大锅水,用一大锅水配一小碗粥,就是绝好的大补粥!”周南辰突然端起粥仔细的端详,就好像这碗粥是无价珍宝一般。
“看来元薇做的饭应该是很好吃的!好吧晚上我去把这盆粥熬成稀粥,以后你们就喝粥吧。”闫甜甜用怨怼的眼神扫了这三个人一眼,噘着嘴端着一大盆粥带着两个丫鬟悻悻的出门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