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深入低层

蜀黍?

朱由校诧异的望向徐光启。

徐启光解释说:“公子,蜀黍即高粱。”

高粱,朱由校恍然大悟。

他早前询问徐启光高粱传播到何处,谁承想保定府有百姓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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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校让锦衣卫把水壶递给老丈,和颜悦色询问:“老丈,秋收结束了,为何家里才收粮?”

老汉望向朱由校,见他锦衣华服,随从云集,即知对方非富即贵,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答道:“公子,初夏时,老丈和儿子给襄城伯家做工,错过播种时间,所以,比别人家晚了月余。”

襄城伯。

李守锜。

靠。

这货死不足惜。

稍稍缓和心情,朱由校追问:“老丈,这蜀黍亩产几何,够家里糊口吗?”

老农沧桑的面孔露出几分难色,答道:“公子,丰年亩产三石,灾年两石。”

两三石?

明代一石一百五十斤,两三石头,即三四百斤。

这产量在古代已经很高,后世的高粱经过持续改良才亩产千斤左右。

他隐隐记得利玛窦传播教义时,记录大明风土人情。

着作《利玛窦中国札记》内描述南方土壤肥沃,农业发达,百姓注重饮食,万历中期,东南地区普通百姓能经常吃肉,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八百斤。

即使家境不富裕,也能购买到水产品和肉类,偶尔还能买水果回家。

时过境迁,朝政恶化,民不聊生。

北方旱情加剧,赋税沉重,莫说吃肉,吃水果,日常果腹都困难,不然沿途那来那么多无人收敛的尸骸。

朱由校追问:“老丈,蜀黍亩产量和粟相比如何?”

【除夕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