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明法谈判(上)

第五、片面最惠国待遇;

第六、明国人可以在三口通商口岸自由出入、贸易;

第七、明国公使若“有本国重务办理,皆准进法侨居”,将来若准别国公使常驻法兰西,亦照此办理;

第八、明国人可以在三个通商口岸永久居住,明国人有权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兵船、建造军营、医院、周济院、学校、坟地等,对明国人的家产、财货,法兰西王国负责保护,法国人均不得欺凌侵犯,倘有法国人将触犯、毁坏明国公私之财务,法兰西地方官须严拘重惩;

第九、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

第十、明国人可以自由前往法兰西内地游历、工作。入内地之人,法兰西王国必厚待保护;

第十一、明国人享有领事裁判权,明国人与法兰西国人或其他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兰西王国官员均不得过问;

第十二、法兰西王国赔偿明国军人抚恤款及军费2000万两,赔款分五年缴清,如有违期,大明帝国有权自行追缴;

第十三、大明帝国有权在法兰西王国驻军,负责保护法兰西王国国土不被第三国侵犯。发生战争时,大明帝国驻军可行使自卫权;

第十四、大明帝国不得轻易干涉法兰西王国内政。”大明公使胡宇满怀激情,声音洪亮,耗时十几分钟,将这份和平意见郑重地向马扎然公爵宣读。

“尊敬的马扎然公爵大人,这份大明帝国与法兰西王国恢复和平的几点意见。如果您能够代表法兰西王国签字,那么您将成为大明帝国永远的朋友,和平将即刻降临。

此外,按照大明帝国大皇帝陛下的旨意,您将被封为大明帝国的法国公,尊享大明帝国公爵的崇高地位。不知您意下如何?”胡宇的话语中带着些许期待,不得不说,胡宇还是很渴望着马扎然公爵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