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赶紧回破祠堂去了。
春妮依旧一路小跑,向城东而去。
其实,有些习惯一旦养成,真就十分难改,春妮现在一出门就想跑。
而且一睁开眼睛,嘴里就要絮叨,有时候她也会忘,看样子还要多练习,等养成习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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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妮到了破祠堂的时候,剩余的几个人睡得十分香甜。
有人说着梦话。
等到明天早上睡醒的时候,发现一直相伴的伙伴不见了,春妮不知道,他们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天微亮的时候,春妮爬了起来,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吃掉了老康昨天晚上给她的一个玉米面大发糕。
喝了一点水,站起身,准备出发了。
走到门口,春妮不由自主的停住脚步,恭恭敬敬的给破祠堂里几个人深深的鞠了一躬。
只要骨子里有傲气,血管里的鲜血是热的,哪怕是乞丐也是值得尊重的。
老叫花子的死,让春妮对人有了重新的定义。
春妮跑到城门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城门解封了。
出城的人很多,春妮混在人群中,很顺利出了城门。
在乞丐堆里混了七八天,现在的春妮完全就是一个疯子。
原本满头乌黑的秀发,现在纠结在一起,像一个乱鸟窝一样盘旋在头上。
几天没洗过的脸,黝黑铮亮,只有眉眼还能依稀看出一点旧时的模样。
要不是特别熟悉她的人很难认出她。
春妮出了城,一路向西,每次看见人,她都停住脚步,使劲跺一下右脚,然后呸一口,才会继续赶路。
想要演好一个疯子,就要先成为一个疯子!
春妮一路走来发现,一般成年人,无论男女,都不会理会她。
但要看见十岁,八岁的半大小子,还是躲远点。
春妮曾经被四个半大小子追了四五里地出去,到底被那群孩子用雪球打了一顿,才算罢休。
从那以后,春妮看见半大小子,就会躲远点,不再主动去招惹。
二十多里路程,春妮正常的时候,两个小时左右就到了。
现在她却用了多一倍的时间,走走停停。
因为疯子走路,通常目的性都不会太强。
所以她要注意,不能直奔渔业屯。
安全是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条件。
等到她跑到地方的时候,天已经快中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