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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将士们,听我号令,待会儿遇到那股鲜卑骑兵之后,我等要装作不打不过他们,然后撤退!”赵云转头喝道。
三千士卒纷纷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为何要装作打不过鲜卑人!?
“鲜卑狗那般可恶,我恨不得吃了他们的肉,畅饮他们的血!怎能故意打不过呢!?”
“是啊!我这根手指头就是被鲜卑狗砍下的,若再见到他们,我定要砍下他们的头颅!”
三千甲士们愤怒不已,也不理解赵云的军令。
赵云剑眉一皱,凝声喝道:“此乃军令!亦是陛下的圣意!难不成尔等想要违抗军令?违抗圣意不成?”
搬出了军令和圣意之后,果然好使了许多。
原本心里不平衡的士卒们闭口不语,只是低头擦拭着环首刀和长矛。
见众人不再反抗之后,赵云这才握紧龙胆亮银枪,枪指前方,高声喝道:
“将士们!随我迎敌!”
“诺!”
“诺!”
身后的三千甲士齐声回道。
很快,两支军队就碰了面。
马蹄阵阵传来,却见有一千两百余鲜卑骑兵正朝着赵云他们的方向冲过来。
他们本来是打算追杀那个汉军的斥候,未曾想竟遇到了一支三千人马的汉军骑兵。
汉军的实力他们早就领教过,何况素利大人(此次入侵大汉的鲜卑大军的主帅)也千叮咛万嘱咐了,若是遇到汉军,切勿轻敌。
因此他们不敢大意,停下了脚步,仔细打量着赵云这一方。
他们的人数本就占有劣势,鲜卑小将更加谨慎了,准备情况不对的话,随时撤退。
反正就算打不过汉军,只要能将汉军的情报禀报给素利大人亦或是魁头大人的话,都能得到奖赏。
可是当这名鲜卑小将看到赵云那匀称的身板,俊朗的脸庞,白皙的面颊之后,不禁冷笑了几声。
作为游牧民族,鲜卑人最是瞧不起像赵云这样的男人,认为这种男人是没用的软蛋。
身材不高大威猛,说明他体格不强壮,力量不强。
面容俊朗,脸颊白皙,说明他是个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
本以为只是这支汉军的将领不堪罢了,再往后面望去的时候,这名鲜卑小将差点没把自己的大牙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