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真硬啊!
难怪杀那群土匪跟杀鸡一样。
速度快,防御力高,感觉不到疼痛,简直就是一个杀戮机器。
陈胜搓了搓手,抡圆了又是三刀下去,砍在同一个位置,方才斩断僵尸的头颅。
而后他又将在场所有死人的脑袋都剁了下来,堆在一起,一把火全烧了。
又把那些无头尸体一个个拖到门口让阳光照射。
这已经是陈胜尽己所能了,柴火不够,雪刚停,上哪儿也找不到干燥的枯枝。
如果把头都砍下来烧了,无头尸体沐浴阳光还能尸变,那这附近的人就自求多福吧。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古人这俗语还真有那么点道理。”
陈胜掂量着手里的一大袋碎银子。
这是摸尸所得,他也不能白忙活不是。
反正都是些不义之财,拿的心安理得。
劫匪们贡献了五十三两,周同贡献了四两半,还有一本册子。
陈胜估计那本册子就是炼尸之法,反正他也看不到,也不屑懂,扔进火堆里,烧给周同了。
“老马,走吧,继续赶路,咱们还有正事儿要做呢。”
陈胜拍了拍老马的屁股。
“嗷咦嗷咦嗷!”
老马小跑起来,它早就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了。
陈胜砍僵尸脑袋的时候,可把它吓得心惊肉跳,生怕那僵尸动起来。
正午时分,陈胜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还好路程不算远,不然就他一个瞎子,还真难走对路。
清泉镇,顾名思义,因为镇上有口清泉而得其名。
水是生命之源。
在这个由封建王朝统治,科技不发达的世界,有方便打取的可饮用水源,其周围就会吸引人来安家落户。
因为一口活水,清泉镇算是方圆百里最繁华的小镇。
所以周遭的难民都会往这里聚,以求能混口饭吃。
陈胜这副身体的原主人,当初也是难民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