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身份?”
“秀才。”
“住在何地?”
“长安城长安县昌明坊中。”
“你犯何罪?”
“斗杀罪。”
“杀的谁?”
“我的妻子。”
“你妻子何人?”
“袁氏。”
程俊问道:“你为何杀妻?”
宋学厚想也不想,将烂熟于心的措辞脱口而出道:“那天,我在家喝酒,喝的有些多,她便心生不满,对我出言不逊,我想管教管教她,却不想她竟敢还手,我气上心头,没忍住力气大了一些,结果失手打死了她。”
李世民闻言,望向了程俊,以宋学厚的供词,大理寺的判决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程俊继续问道:“刚才在刑部狱中,你当着本官的面,以及大理评事,刑部员外郎的面,详细描述过斗杀罪,可见你对我大唐律法很是熟悉,根本不似你在刑部狱中所说的不懂唐律,本官问你,知道不知道什么是故杀罪?”
宋学厚闻言脸色一变,慌张了起来,“我不......”
不等他说完,程俊打断他的话,肃然提醒道:“陛下面前,你若是撒谎,就是欺君!”
宋学厚将涌上喉咙的话又咽了回去,低头改口道:“我知道。”
故杀罪,就是故意杀人,罪犯按律当斩。
程俊望着他道:“你既然知道什么是斗杀罪,什么是故杀罪,你就应该清楚,比起故杀罪,斗杀罪罪名较轻,且你只需一口咬定是过失杀人,便只需坐牢三年,对是不对?”
“不对!”
宋学厚立即反驳道:“我就是过失杀人!不是故杀!”
程俊问道:“既然你执意说是过失杀人,本官就再问你,斗杀之罪,乃是二人打斗过程中将对方打死,你刚才说,你当时以管教妻子名义,对她大打出手,最后将对方打死,对不对?”
宋学厚点头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