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船已到长崎靠岸,在这里有一支从吕宋前来接应安东尼奥的船队。三人在一艘名叫“圣马丁”号战舰上签订了关乎东方这片神秘土地的第一个条约,史称“长崎协定”。
协定如下:
一,大清与西班牙王国以及日本帝国三方合作,共同发起对大明帝国的讨伐战争。
二,西班牙王国有义务派遣欧洲本部军队,前往东方协助大清对明军作战。
三,日本帝国需要集结二十万陆军和两万水军,协助大清对明军作战。
四,西班牙王国将游说欧洲各国,参加对明军作战。
五,战后,由大清继承大明境内的一切权利和版图。
六,战后,大清需要向西班牙王国开放天津卫、登州卫、松江、广州等沿海口岸。
七,战后,大清需要将朝鲜半岛的主权永久性交于日本帝国,不得反悔。
八,战后,大清与西班牙王国共同拥有现大明领海的管辖权,日本帝国拥有现大明领海内的自由航行权。
九,西班牙王国和日本帝国的国民,拥有在现大明境内,也就是未来大清境内的外交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