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立即通知李毓昌的家属将李毓昌的尸身领回。
李毓昌的叔叔李泰清前去领取李毓昌尸身时,发现了诸多不对劲的地方。
李毓昌的叔叔李泰清本就对侄子莫名而死心存疑惑,因此,他找了个机会在李毓昌的寓所多番查看,最终发现了两个至关重要的证据。
第一个证据,是在李毓昌的遗物中的一本书里,夹了半页残纸,上面写到“双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女皇”。
另一个证据,是找到了李毓昌曾经穿过的衣物,在衣物的袖口处,有斑斑血迹。
这两样证据,让李泰清对侄子的死更加充满了怀疑。
如果真的是自缢,那么衣服上的血迹从何而来?并且血迹还是在袖口之上,这分明不合常理。
其次,残稿上面的寥寥数语,表明了李毓昌在双阳县的查赈工作,曾遭遇了不少阻力。
总之,各种证据都表明,李毓昌的死,绝对不是自缢这么简单,背后必有不为人知的隐情。
李家人决定,为李毓昌进行验尸。
而验尸的结果初步显示,除了在李毓昌脖子上有伤痕之外,腹中尚有毒素。
这就说明,李毓昌在生前曾经中毒。
有了这验尸结果,李家人更加怀疑李毓昌的死,背后肯定有冤情。
于是,李泰清开始多方奔走。
李家人决定,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为李毓昌伸冤。
不过,想伸冤不假,可李毓昌的死,已经在两安总督铁保那里定了案,属于自缢而亡。
李家人想申冤,去县里以及府里肯定是不行,即便是去总督那里,也毫无用处。
李泰清一咬牙,干脆带着诉状,直奔京城,找到督查院进行申冤。
而在李泰清的诉状递上去之后,很快就引起了重视。
这得益于乐槿如整顿吏治的决心,同时也得益于李毓昌的身份。
毕竟不管怎么说,李毓昌是朝廷派往地方的钦差大臣,相当于朝廷的脸面。
李毓昌的卷宗,很快就递到了乐槿如那里。
当乐槿如知道这件事之后,极为震怒,她当即御批下旨。
“彻查此案!”
“朕详加批阅,其中疑窦颇多,必有怨抑,亟须昭雪,以慰孤魂。。。。。。”
之后,乐槿如安排夏安巡抚吉纶以及夏安按察使朱锡爵二人一起。
共同负责处理查证李毓昌一案,并亲自要求他们“详加检验具奏”。
有了女皇的旨意,吉纶和朱锡爵自然不敢怠慢。
他们派人火速将李毓昌的尸身运来,再一次进行开棺验尸。
而这次验尸的结果,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