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乘间隙再言郿城,依形势又看北伐

2. 复这是为死者招魂的仪式。招魂时由复者拿着死者的衣服,一手执领,一手执腰,面向幽冥世界所在的北方,拉长声音高呼死者的名字,叫他的灵魂回来。这样反复多次。然后由另一个人接过衣服,给死者穿上。《礼记·檀弓下》解释道:“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这一仪式是表示为挽回死者的生命而作最后一次努力。

3. 殓复后把死者遗体安放在正寝南窗下的床上,用角柶插入死者上下齿之间,把口撑开,以便日后饭含,叫做楔齿。用燕几固定死者双足,以便日后着履,叫做缀足。然后用特制的殓衾覆盖尸体,叫做|殓。还要在尸体东侧设酒食,供鬼魂饮用,明清时俗称倒头饭。在堂上设帷帐,把死者和生人隔开。死者家属脱掉华美的衣服,除去各种装饰品,易服布素,开始居丧。

4. 命赴派人向死者的上级、亲属和朋友报丧。后世赴写作讣,以丧主的名义用书面形式发出,称讣告、讣文。丧主一般是死者的儿子,由长子领头,父丧称孤子,母丧称哀子,母或父已先卒,又逢父或母之丧,则称孤哀子。如长子早死,则以长孙居前,称承重孙。妇女不能主丧。讣告的写法有一定的格式,要写明死者(父称显考,母称显妣)姓名、履历,生卒年月日时及出殡日期。另有所谓哀启,详述死者生平,随讣文分送。

5. 吊唁致襚亲友接到讣告后即来吊丧,并慰问死者家属,叫做唁。死者家属要哭尸于室,对前来吊唁的人跪拜答谢并迎送如礼。吊唁者则要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叫做致襚。

6. 铭旌在堂前西阶用竹竿挑起明旌,上书“某某之柩”。明旌用细长的帛条制成,长短视死者的身分而有不同的等级。《礼记·檀弓下》:“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爱之斯录之矣,敬之斯尽其道焉耳。”《礼记·丧服小记》:“复与书铭,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隋唐以后明旌比较讲究,用绛帛粉书,品官写某官某公之柩,一至三品长九尺,四五品长八尺,六品以下长七尺。士则称显考、其妇称显妣。

7. 沐浴 先在堂前西阶西面的墙下掘坎为灶,把洗米水烧热,为死者洁身,又要为死者栉发,修剪指甲、趾甲,栉下的乱发,剪下的指甲、趾甲和楔齿用的角柶等也埋在坎中。沐浴,以示洁净反本。浴罢把水倒在坎中。

8. 饭含、袭、设冒饭含是把珠、玉、米、贝等物放在死者口中。<白虎通·崩薨>:“所以有饭含何?缘生食,今死,不欲虚其口,故含。用珠宝物何也?有益死者形体,故天子饭以玉,诸侯饭以珠,大夫以米,士以贝也。”或以为把粮食掺和碎玉粒放在死者口中叫饭,把珠玉等物放在死者口中叫含。周制天子饭黍含玉,诸侯饭粱含璧,大夫饭稷含珠,天子之士饭粱含贝,诸侯之士饭稻含贝。唐代皇帝饭粱含玉,三品以上官员饭粱含璧,四、五品饭稷含碧(绿玉),六品以下饭粱含贝。明代规定五品以上饭稷含珠,九品以上饭粱含小珠,庶人饭粱含钱。袭是为死者穿上新衣,除内衣外,外衣一套为一称。周制天子十二称,上公九称,诸侯七称,大夫五称,士三称(后世称数有所精简),其质地、样式按身份不同而有差别。此外,还要用瑱(tiàn,一种小型玉制品)塞耳,用瞑目遮盖面部,并加冠屦。袭后又用衾覆盖整个尸身,叫做设冒,这时把尸床移至堂中。

小主,

9. 设重、设燎重是一块木牌,置于堂前庭中,大小也以死者身份而分等级,其作用是暂时代替神主牌位,以象征死者的亡灵。晚上在庭中和堂上燃烛,叫设燎。设燎照明,是便于死者的亡灵享用供品。

以上各项仪节一般都要在初终后一天之内完成。

10. 小殓一般人在死亡后第二天,要正式穿着入棺的寿衣,称小殓。诸侯则五日小殓,天子则七日小殓,小殓之前先把各种殓衣连同亲友所致之襚全部陈列于房中,但不必尽用。殓时陈馔于堂下,一面为死者着装,一面祭奠。死者的近亲抚尸擗踊(捶胸跳脚)痛哭,表示极度悲伤。着装已毕,用衾被裹尸,用绞布收束。周制国君用锦衾,大夫用缟(白色细绢)衾,士用缁(黑色布)衾。清代规定一、二品官员殓衾用绛色,三、四品用黑色,五品用青色,六品用绀(gàn,深青透红)色,七品用灰色。来参加小殓仪式的亲友向死者致襚、致奠,主人拜送答谢。夜间,庭中和堂上继续燃烛。

11. 大殓又过一天,举行入棺仪式,称大殓。大殓前也要先陈衣于房,陈奠于堂,抬入棺木后,主人主妇(主丧者及其妻子)擗踊痛哭。然后在执事人的帮助下,在棺内铺席置衾,主人奉尸入棺,盖棺,又踊如初。接着进行一次规模较大的祭奠,宾客向死者行礼,主人答拜,妇女在帷内痛哭。送客后,主人主妇再次哭踊。由于小殓、大殓时丧主夫妇要不停地哭,称举哀。这样哭无时,要消耗大量的体力精力,为了使丧事得以继续进行,宾客来时,可以由人代哭。已经盛殓尸体之棺称柩,停柩称殡,大殓礼毕,称既殡。大殓后不再设燎。

12.成服 既殡之后,死者家属分别按血缘关系的远近穿着不同等级的丧服,叫成服。丧服制度详见后节。

13.朝夕哭、奠成服后到下葬前,每天一早一晚要在殡所哭奠,称朝夕哭、朝夕奠。遇宾客来吊唁致奠,主人也要答拜迎送,哭踊如仪。

14.筮宅、卜日即请人占卦选择墓地葬所和下葬日期。依周制,停殡待葬的日期也依死者身份而长短不一。

15.既夕哭在下葬前两天的晚上,在殡所对灵柩作葬前最后一次哭奠,称既夕哭。

16.迁柩下葬前一天,先把灵柩(或有椁,或无椁)用灵车迁入祖庙停放。启殡时,要取下明旌放在重上,载重并行,并用布拂柩,除去凶邪之气。灵柩迁入祖庙后,又进行祭奠,叫祖奠。后世迁柩于祖庙之礼不常行。对高级官员,启殡前还行赠谥之礼,也就是根据死者的生平事迹,给他一个相应的称号,用国君的名义颁布。这种称号称为谥,一般都有褒美之义。

17. 发引 即下葬之日柩车启行,前往墓地。亲友出车马束帛等助葬,叫致赗(fèng)。如赠送钱物,则叫致赙(fù)。行前先把各种随葬品一一陈列,对着灵柩诵读遣册(全部随葬品的清单),并行奠仪。发引的队伍由丧主领头,边哭边行,亲友执绋(牵引柩车的绳索),走在灵车之前。灵车叫做柳车,又称輀(ér),其大小、装饰、挽车人数以及状似大扇由人举持用来障车的翣(shà),也都有等级差别。如墓地较远,送葬的人也可乘车。各种随葬品或由执事人手执,或置于随行车中。后世发引又称出殡。富贵之家仪仗繁多,往往由方相氏(34)的偶像开道,乐队前导,雇人高举显示身份地位的旗帜衔牌,抬着纸扎的种种明器(到墓地后烧掉),还有僧尼道士跟在灵车后面念经,一路抛撒纸钱,民间俗称大出丧。出丧队伍经过之处,亲友可设路祭。

18. 下葬 在墓地上先已掘好墓圹,并铺垫石灰、木炭,树碑圹前。如有墓室,亦已先成。灵车到达墓地,抬下灵柩,又有祭奠。在圹底铺席,再以碑上的穿作支点,用绳索缓慢平稳地把灵柩放入圹中,叫做窆(biǎn),又叫封。(后世下柩不再用碑。)下柩时把明旌放在柩上,家属男东女西肃立默哀,已窆,“主人哭踊无算”。各种随葬品放在棺木之旁,棺木和随葬品都用棺衣覆盖,叫加见。见上又铺席,加抗木,然后用土掩圹,并筑土成坟,拜奠如仪。如有墓室,则通过墓道入柩。唐以后在下葬前还要在墓地行祭后土之礼。

19. 反哭葬毕,主人用灵车奉重而归。回到殡所,升堂而哭,叫反哭。一说反哭应在祖庙停柩之所进行。

20. 虞祭 反哭后即进行虞祭。虞的意思是安,死者形体已经入葬,但其鬼魂无所不之,一时彷徨失依,要设祭安之。贾公彦在<既夕礼>的疏中解释虞祭的意义说:“主人孝子,葬之时,送形而往,迎魂而返,恐魂神不安,故设三虞以安之。”士设三虞,大夫五虞,诸侯七虞。初虞在葬后第一个柔日(天干逢乙、丁、己、辛、癸为柔日)的中午举行,逢柔日再虞。三虞则在刚日(天干逢甲、丙、戊、庚、壬为刚日)举行。虞祭的祭品比较丰盛,礼仪也相当隆重。虞祭时为死者正式设置神主。神主用桑木制作,上书死者官爵名讳。先秦时,初虞还有迎尸入门之礼。尸象征死者神灵,代替死者受祭,多由死者的孙子充任。迎尸入门等于迎入死者的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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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卒哭虞后又有卒哭之祭。卒哭意为止哭,丧主在祭后即“止无时之哭”。《礼记·杂记下》:“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先秦卒哭祭还要饯尸于门外,在家门外向代表死者的尸献酒表示饯行,让死者的神灵从此离开家宅。后世卒哭祭一般都在丧后第一百天举行。佛教流行以后,受其影响,又有“做七”的习俗,就是人死后每隔七天做一次佛事,设斋祭奠。据说是因为佛家认为人生四十九天后魄生,人死也是四十九天后魄散。做七以五七最为隆重。七七称断七,断七相当于卒哭。正统的士大夫认为做七是愚夫愚妇所为,但民间做七颇为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三虞卒哭之礼。

22. 祔(fù)卒哭后次日,把死者的神主敬奉祖庙,依照昭穆次序安放在神座上,与祖先一起合祭,称为祔。祭毕,仍奉神主归家。

23. 从虞祭开始,对死者的祭祀改丧祭为吉祭,祭时不必再哭。丧礼的主要程序已进行完毕,但对居父母之丧三年的丧主来讲,丧事尚未结束,到满一周年的时候,要举行小祥之祭。小祥时以栗木重新制作神主,称吉主,用来代替桑木制作的虞主。后世除特别拘泥古礼的人家,一般都不甚分别虞主、吉主,往往只用一个神主,在下葬前一两天请人写上死者衔名、称题主。以父丧为例,神主题“显考某官府君神主”,左下署“孝子某奉祀”。明清时民间又有点主的风气,就是在题主时把神主的“主”字缺写一点,到送葬那天,另请一位身份较高的知名人士补上,以此为荣。小祥时,丧主可以服练(一种白色熟绢)冠,所以小祥之祭又称练。满二周年,又有大祥之祭。大祥后神主正式迁入祖庙。大祥之祭在死者死亡的第二十五个月。当月又进行禫(dàn)祭。禫后除服,停止居丧,恢复正常生活,“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一说禫祭应在大祥之后再间隔一个月进行,三年之丧实为二十七个月。父母去世的周年纪念日称忌日。除服以后,每逢忌日禁饮酒作乐,《礼记·祭义》:“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

丧礼是与殡殓死者、举办丧事、居丧祭奠有关的种种仪式礼节,在古代为凶礼之一。

《周礼·大宗伯》:“以丧礼哀死亡。”古人把办理亲人特别是父母的丧事看作是极为重要的大事,很早就形成了一套严格的丧礼制度。

由于文献不足,商代以前的丧礼制度已难稽考,而周代的丧礼制度经战国学者的整理,有较详细的资料保存在儒家经典之中。

<仪礼>中的《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四篇,就是专讲丧礼的,此外在《周礼》和《礼记》中也有若干记载。

儒家礼经所记丧礼制度,主要是为士以上的统治集团成员制定的,但其影响则远远超出这一范围,而且大体上被后世所沿袭,二千多年来一直对历代的传统丧礼起着指导作用。

如唐《开元礼》、宋《政和礼》、《明会典》以及对士大夫阶层影响较大的司马光《书仪》、朱熹《家礼》所载丧礼制度,无不以之为范本而略加变通。

以《仪礼》的记载为主要依据的中国古代丧礼制度,等级分明。

同样是死,说法就尊卑有别,“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丧礼也有不同的等级。

总的说来,程序都很复杂,名目有五、六十种之多,真称得上是繁文缛节。

【丧葬之礼,大事也!】

且看下文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