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活得就是四个字儿——不忘初心!
她从北玄城回来,重归于一贫如洗,怎能因为「差评」坏了道心。
将沈安之帮忙寄存在此的萝卜牵走,祝无邀迫切的想到家、挑灯夜战。
哎……若是那支神奇的毛笔能拿出来用,该多好。
刚回到家,她才想起来,忘记和李先生说一下自己的新笔名了。
虽然自己回到了北玄城,但是南离城也有墨痕书坊,可以通过李先生,将「有道是」这个笔名重新启用。
正好一南一北,不会被人联想到一起。
殊不知,李复违刚刚接到了南离城送来的新话本。
他看着书名——《红尘仙》
略微点了点头,最近这些时日,沧浪文集重新走入文人视野,也许是无语先生话本引起的反响较大,很多书手都开始模仿其文风。
但总缺少了一点儿顺其自然的感觉!
祝姑娘虽然是用白话写,但行文顺畅,就像从没去过学堂一样。
可其他人学得,却有种明明有文化、非得装作不通笔墨的感觉。
像是穿着华袍去乞讨,格格不入嘛!
还不如坚持自身行文习惯来得好。
这个「有道是」就不错,可能是北玄城的风、还没吹到南离。
书名取得中规中矩。
但翻开第一页,李复违就叹了声,这……又是一个用白话写书的?
但耐心读下去,刚刚看完前面几句,李复违便“咦”了声。
虽用白话,却颇有种信手拈来的感觉!
嘿,看来「无语先生」遇到对手了。
等着下次祝姑娘过来,他非得好好让她看一看这个话本。
年轻人啊,还是不能太骄傲自满。
殊不知,强中自有强中手,还是要虚心一些,不能仗着自己有本事,就随意拖稿。
李复违想着祝姑娘看到此话本、大受震撼的样子,得意一笑。
人还是得有个对手,才能有写文的动力。
也不知道祝姑娘受到刺激后,能不能一夜之间,先写个几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