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新的队伍

谭浩哲没有回答领头人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一句,这个问题让几个混混相互看了看,然后仰头大笑。

“这人是个疯子,狼哥。”

“是个煞笔!”

“哈哈哈哈~~~”

这一切,谭浩哲看在眼里,一切很清楚了,这些人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他们躲在贫民窟,欺辱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活下来,却装出一副很厉害的样子。

谭浩哲扭头,看着远处,一些女人从肮脏的、破败的建筑里钻出了来,完全不在意这边发生了什么,这一切,谭浩哲很熟悉,或者说这一年多来他很熟悉,在这样的环境下绝大部分人都变得麻木不仁。

越是对比,谭浩哲内心的问题就越发疑惑,为什么同样是贫穷的商阳市的长兴街却不一样。

“呼~~虽然我觉得你们都是人渣,但我还是不想伤害你们,让开。”

这话让众混混一愣,然后笑得更加张狂,然后提起棍子朝着两人靠近。

“老板~~他们~~他们~~”

“小子,看你的穿着是个公子哥儿吧,如果你~~~”

砰,带头的混混话没说完就倒在了地上,而面前的谭浩哲举着的手里是一把冒着青烟的枪。

“我不介意杀死一个人渣。”

枪声是一种信号,一种释放死亡和恐惧的信号,混混们被吓得瘫坐在地上,有两个甚至尿湿了裤裆,脸上的狠戾变成了恐惧,然后是扭曲地哭喊,逃跑开,不远处的贫民们也有一部分钻回了破败的建筑,而很大一部分依旧麻木地待在原地。

贫穷和死亡,很难说谁更仁慈,生未必不是一种诅咒,而死未必不是一种恩赐。

谭浩哲淡定地收回枪,带着杜伊琳离开了。

夜晚,酒店内,杜伊琳还有些微微发抖,一直以来跟在谭浩哲身边让她产生了一种‘这个男人没那么危险’的感觉,而今天,她亲眼看见了这个男人杀人了,那么的猝不及防。

恐惧,也蔓延在杜伊琳的心底,还有对贫民窟的恐惧,十三街的人活着,也许确实没有尊严,但不至于跌落到让人绝望麻木的贫民窟。

而此时,谭浩哲在洗澡,他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淡定,相反,这是他第一次杀人,虽然杀死的是一个欺软怕硬的人渣。

“不,我没错!”

喷头里的水,顺着谭浩哲肌肉线条轮廓明显身体滑落,手上没有鲜血,但谭浩哲却拼命地搓洗。

“轩辕都能做到,那我也能做到!”

水流声依旧,只是谭浩哲擦洗的速度变快了。

“暴力也是必要的!你可以,我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