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最后,这帮蓟州的边军竟然发现今天的饭竟然比昨天的还要好,昨天的肉类里面还有大量的咸肉,今天的竟然大部分都是新鲜猪肉。
不仅如此,还有些吃起来脆脆的肉,叫什么香肠,吃起来那叫一个美滋滋,是所有人都未曾体验过的味觉体验。
不仅如此,今天的酒也更加的醇厚,与昨天像是兑了水的烈酒完全不同,听识字的说,好像是叫啤酒。
从未体验过如此美好的生活,一众在蓟州当了一辈子兵的精锐,都有些恍惚了。
“我艹,这不会是咱们得断头饭吧?”
“是啊。是不是几天后让咱们真去打建奴狗贼啊?”
“打了又能怎样?
咱们现在兵强马壮,又有酒肉买命,知足吧。”
“TM的,真当老子怕死一样。”
“就是,咱不怕死,就这么买咱们的命,是不是太便宜了一点?”
一帮士卒一边大肆吃喝,一边疯狂的说着风凉话,待得吃饱喝足了,这帮人又聚在一起闹了起来,说要让白广恩给个说法。
此时已经莫名其妙的白广恩,正在赵平乱的大帐之中听天书军令呢。
“真不是断头饭?
就是给他们补身体的?”
反复念叨着这么几句回应,白广恩迷迷糊糊的从赵平乱的帅帐之中走出来,满脸的不可思议之色。
什么样的军队,能够天天喝酒吃肉?
这赵平乱,莫不是还隐藏着什么后手不成?
心中虽然疑虑重重,但在自己亲兵的面前,白广恩可是一点面子都不能丢。
言明这就是他白广恩给这帮小兔崽子争取的大补之物,该吃吃,不吃滚,有的是弟兄换进来吃肉训练。
这话都说出来了,一帮兵痞还有什么好顾虑的,直接敞开了吃,敞开了训练呗。
在这样的疯狂进补和训练之下,原本就膘肥体壮的一群精锐,简直是一天一个模样。
就这样胡吃海塞,稀里糊涂的集训了七天。
吃是真吃,一点都不客气。
练也是真练,一点都不含糊。
可谣言,也是真的甚嚣尘上,越来越有难以平息的势头。
发展到最后,这三千人几乎人人都相信,他们就是要出关杀建奴的死士,这些吃喝不愁的供奉,就是断头饭。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焚销蚀骨。
七天之后,当这三千精锐被再次整队聚集于校场之上,看着一身戎装的赵平乱,他们的心全都凉了半截。
果然,今天就是他们出关打建奴的时刻了。
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