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骑兵身手好快,但他还是失算了,他的人生中有过无数次失算,每一回都让他学会了成长,但这一回他再没有机会成长了,那箭快得超乎他的相像,他下意识的想要挥手格挡,但面门已插上一箭,直入脑颅。
笑话,价值大洋过万的马修斯复合弓,初速度至少三百米一秒起步,还不打折,这个距离上如果能避开,估计马修斯的老总要打飞的连夜来给李芗泉赔不是了。
狼嚎般的惨叫响彻云宵,但令李芗泉意想不到的是,那人中箭瞬间,竟然还有能力将手中弯刀朝自己掷将过来,虽然失了力道与准头,未击中李芗泉,但此人的蛮横也可见一斑,用脚趾头都可以相像出来,如果下面的那数十名骑兵一涌而上,没有手枪步枪更没有重武器的自己,不被他们剁成肉酱才怪。
山下的欢呼声戛然而止,每个人都是以不敢置信的表情张大着嘴盯着山坡上那名还伫立着怪人--之所以说是怪人,是李芗泉的那身奇装异服,还有其手中的异样兵器。乌日吉呼也是眉毛一皱,他转过脸对旁边的副达鲁花赤阿古达木道:“莫非这是山上贼军请来的和尚?”
阿古达木虽是达鲁花赤,但他在千户府早就被乌日吉呼架空,不过既然人家问起了话,应付一下还是必要的:“长宁贼军神出鬼没,恐怕要留意左近的林中是否有其同伙!”
乌日吉呼深以为然,考虑半天,终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对左右道:“传令下去,收拾尸首,驱赶那厮便可。尤要堤防贼军埋伏,我等不必争一时之功,数日之后,再报此仇不急!当下,大军须尽快在梅硐寨集结。”
话说那把弯刀堪堪的落在离李芗泉一二步远的地上,他捡起马刀一瞧,可以肯定这不是道具。工艺嘛,实在不敢恭维,如果说要追求美观,这把刀绝对上不了档次,但整体轻薄而显犀利,一面开刃,略作弯形,一看就明白,适合刺、劈、砍,如果方才被那家伙砍上一刀,只怕小命不保,就实用性而言,还凑合着用,且比自己的匕首要长,要了,哪怕当砍柴刀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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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这个梁子是结下了!”李芗泉一口唾沫砸在地上,狠狠地道:“X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既犯我,我必犯人,这不能全怪我!”
话虽这么说,但李芗泉清醒得很。寨子到自己所在地的这块山坡,地势较缓,中间又少密林,只要对方一涌而上,顷刻之间就会杀到眼前,哪怕有三头六臂,也招架不住。
李芗泉看着地上还在间续抽搐的骑卒,他顷刻之间便做出了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而且要赶快,每多耽搁一秒,危险就增加一分。但也不能就这么走,须得让他们明白,自己也不是好惹的主。
清晨的阳光映在李芗泉的脸上,甚是温暖,他闭眼深深的吸了一口还带有血腥味的空气,然后双目圆睁,大喝道:“底下的人听着,要死卵朝天,不死变神仙,放马过来,老子数十号兄弟在此,跟你们玩到底!”
说完,李芗泉将身形藏在坡上的巨石之后,刚脱离寨下各人的视野,他立即以平生最快的速度拔腿就往来时的路上狂逃。
足有10秒钟,整个山坡下鸦雀无声,等李芗泉的人影消失在山坡上,寨门前几匹整装待发的骑兵在原地犹豫不前,他们的都看着悬崖下一身柳叶甲的百户长,而百户长而看着后面大纛下的千户乌日吉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