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掌管户籍和民事,治理民众。
司寇:负责刑狱诉讼,治寇盗,维护社会秩序。
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六卿的权力和地位也会发生变化。
如昭公二十二年(前520年),宋国六卿的次序变为大司马、大司徒、司城、左师、右师、大司寇。
2. 太宰、少宰
太宰:在西周时期地位极高,但到春秋时期逐渐下降。
宋国虽增设太宰、少宰等官,但地位已不如前,且多在六卿之后。
职责:太宰本为王室总管性质的官,春秋时其职责可能有所变化,但总体上仍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
三、地方官职
1. 县制
出现:春秋时期,随着兼并战争的加剧,各国开始设立县作为地方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