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蒙从法玛斯刚刚的气势中回过神来,才意识到自己的台词被才到荧身边不到半天的法玛斯抢了。
“我还会别的呢,派蒙,‘前面的蛆,以后再来探索……’”
“哇,住口,讨厌法玛斯……”
荧温柔的看着打闹的史莱姆和派蒙,然后摇摇头。
“我们先出发吧!再不快点的话,又要露宿野外了。”
“哼,我才不和一只史莱姆计较!”
派蒙和法玛斯的打闹终于以派蒙的认输而终止,荧再次抱起法玛斯,向着西边的蒙德城走去。
一路上,三人默默无语。
“荧,如果你抱着累的话,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手腕上哦。”
走了一段时间后,法玛斯发现荧的气息有些不太均匀,看起来似乎是因为自己有些重了。
“没关系的,法玛斯。”
荧摇了摇头,带动着胸前的法玛斯也一起晃动了起来。
“我不累,而且,你这么大,怎么放在手腕上啊?”
“唔。”
虽然少女的体香让法玛斯流连忘返,但他依旧是一位正人君子。
“我可以继续压缩我的大小,大概,最小可以到巴掌大小吧?”
躺在荧怀里的法玛斯不等自己身下的少女反应,体积开始慢慢缩小,直到只有少女巴掌的一半大小,甚至可以轻松的当少女腰间的挂饰。
“我就知道吧!法玛斯你就是馋荧的身子,啊,可恶!”
派蒙看见还可以缩小的法玛斯,在一边大声呵斥了法玛斯的恶行。
“派蒙,不要这么说,法玛斯当时也没有想到……”
荧一边红着脸听派蒙的言论,虽然嘴上为法玛斯辩护着,但心中还是小鹿乱跳的想着派蒙的猜测。
“好啦,你们聊点别的吧。”
荧头疼的看着胡思乱想的派蒙和一脸无辜的法玛斯,变小的法玛斯裹在了荧的小手臂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蒙德城,有着‘北境的明冠’、‘风之城’、‘牧歌之城’等等称呼,信仰风神,在城内最高处还有一尊风神巴巴托斯大人的巨大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