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第一堂课

苏湛来前就已经打算好要给罗季北启蒙,便带了《诗经》。

略微泛黄的旧书卷从书箱拿出.

众人眼巴巴看着。

苏湛翻开第一页。

告诉他们诗经采于乡野,多是不识字的百姓对生活有所悟,故而讴歌成诗。

众人一听皆连称奇,目光纷纷落到罗伯西身上:“大哥,原来你真的可以成为诗人!”

罗伯西红了脸。江眠眠也跟着红了脸。

不久,院子里便传来朗朗书声:“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

苏马丽站在旁观处,看着这一幕。

忍不住微笑。

早已想弄一些笔墨纸砚。

可又被蝗虫或大大小小的事情耽误,一直到现在才想起来。

先做毛笔。

苏马丽盯着正在吃饭的点点。

写字毛笔最好用的是狼毫,也不知狗毫行不。

看着点点一身狗毛软细,苏马丽陷入沉思。

比狼毫软的毛叫羊毫,大不了薅点点的毛做成后充当羊毫笔。

但是点点正认真吃着饭。

俗话说阎王都不抓吃饭人,等点点吃完饭再薅它毛。

这小狗崽子吃的酣香。

明明是一刻不停的头埋在饭盆里吃,却总觉得它细嚼慢咽,能吃出几分文雅。

再看一旁的小兔子红红。

咯吱咯吱嚼着菜叶子,三瓣嘴露出四颗小小的门牙,镶嵌在粉嫩牙床上,迅速嚼动的模样甚是可爱。

兔毛是否也可以做成毛笔?就叫兔毫。

到时候从点点和红红身上各薅一些,做成兔狗混毫。

苏马丽满意点头。

毛的事情解决了。

就差胶和笔杆。

胶可以等去地里时采树胶。

杆说来简单,就是一根木棒,但也难,要粗细适中,要纤直无枝岔,还得方便把毛怼进去。

需要多采摘些回来实验。

毛笔的事情这样便也能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