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不做洛阳归京录中的踏脚石9

母亲为了父亲守节,吞金自尽。

照顾母亲的嬷嬷奉母亲的命令,悄悄把当时只有八个月大的她放在了密水县,被邻里乡亲收养,吃百家饭长大。

母亲死前,只留给苏和璧一封信,直到苏和璧十六岁这年,乡亲才把这封信给她,她拆开看后,泪流满面。

信中说他们一家是罪臣,她们是偷偷逃出来的,大梁王朝有个酷刑,为了防止流放路上有人逃跑,会在每个罪犯的脖子上烙下犯印。

有了烙印,就能识别出来,如果在官道之外路上,就是逃跑的犯人,直接杀无赦。

苏和璧当时才刚出生,官吏也没有放过她,信中告诫苏和璧,一定要掩饰自己脖子后面的烙印,永远不要被任何人看到。

密水县是个偏远的地方,乡亲的见识也短浅,所以十多年来相安无事,但如今来了洛阳,一下子见识到天下之大,苏和璧怀罪自危,行事更要步步小心。

而这半块残玉,就是她父亲留给她唯一的关于身世的东西。

母亲说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去追查自己的身世,隐姓埋名过一辈子最好——如果有危险,就拿着这块玉佩上京城,会有恩人来帮你。

可是她来了洛阳该找谁?自己的父亲又到底是谁?

苏和璧心中还是一片茫茫然。

她心中隐隐有个执念,坚信自己父亲是无辜的!

这也是苏和璧一直对大梁王朝颇有微词的原因,更为日后她和林行致推翻姜邵统治奠定了基石。

既来之,则安之!

苏和璧换好衣服,确认遮好了脖子后的烙印,便决定去打听林行致在何处。

忽然间,一块石头砸到苏和璧的脑袋上,她捂着脑袋哎呦一声,抬头看去。

皇宫,大雪覆盖的宫道上。

“阿里,你也进宫了?”那少年从钟才人的身后走过来,正是陆庭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