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阁老,三天之后,下官自会将细则呈上,待阁老过目之后,再呈皇上御览。”
吴道南大笑道:“好好,顺安果然有年轻人的朝气与魄力。那老夫就等三日后一观顺安高作。”
说完便大笑而去。
朱由校走了过来,对着侯平苦笑一下:“夫子,我刚才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若父亲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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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平摇了摇头:“不,殿下说的很好,否则陛下也不会认同殿下,至于太子生气,无需介怀,不遭人嫉是庸才。这正好说明了殿下的优秀。”
朱由校毕竟是少年人的心性,立马就开心了起来:“原来是这样吗?哈哈,我果然是个天才。夫子,我们快回去吧,三天之内要写出盐改细则,只怕以夫子之能也不简单吧?”
侯平苦笑:“当然,这么大的事情,要考虑的问题太多了,不可能一劳永逸,首稿也只能尽量完善,等将来在施行过程中再根据实际经验继续修订、调整。”
朱由校似懂非懂道:“这样吧,走吧,我们先回去再说吧……”
……
三天后,侯平带着写好的盐改细则来见吴道南。
吴道南将细则翻来覆的看了几遍,越看越是惊叹连连。
而最为令他称道的是细则的最后一段话:本细则为草创初法,因法未施行,欠缺实际情况为法理参考,人力有穷尽,难免会有与设想情况相去甚远之情形,因此本法规定,每三年需要根据盐法具体施行情况,进行一次修订;每六年,需要对本法规进行重新刊印,将新修规定分发各地查备。
大明的法律法规基本上都是定下来后就不再更改。
而侯平却在自己订的法规后面加上这么一段,把修改法规做为法律本身的一部分,这也就意味这以后将会专门有一批人研究这套法律,不停的修改得订。
这样的规定是好是坏?
根本闻所未闻……